行政院陸委會諮詢委員會議討論了「重慶經驗」及其未來發展,對照台灣的經濟模式,政府的確需要對「重慶經驗」作深度探討,以了解其本質與對台灣的影響。
大陸官方刊物普遍推崇「重慶經驗」,認為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實踐」,但也有學者表示質疑,大陸經濟學家羅小朋最近以萬言長文〈重慶模式如成中國模式,是災難〉,直指「重慶經驗」在重建社會平等和社會保障的名義下,已剝奪人民自改革開放以來所獲得的種種自由。
中國國務院在2007年,批准重慶成為統籌城鄉改革實驗區。5年來,在經濟發展上已顯現明確的改革與實驗成果,主要在國資增值與藏富於民兩大項。一方面讓國有和民營企業互補,另一方面減少民營企業稅負,看起來確實是個理想的發展模式。
不過,細究之下可以發現,重慶經驗的核心仍然是「國資增值」,是國家比人民更快速累積資產。國有資產總值在10年間暴增了6.35倍,在2010年底達到了1.25兆人民幣,重慶市GDP在同期間卻僅增值了3.6倍。重慶市長黃奇帆所提出的「第三財政」,就是以國有資產挹注財政需要,可見「重慶經驗」對國有制度的依賴。當全世界都在推動國營企業民營化的時刻,這樣的發展可以算得上是「改革實驗」嗎?
重慶所推動的「藏富於民」,靠的也是國有資產,在各地廣建的公租房,就是以國有土地為基礎,因為重慶市掌控了土地的一級市場。台灣的「社會住宅」構想,雖然非常類似,但絕不是由政府壟斷土地市場,以遂行藏富於民的經濟目標。如果中國全面倒退回左傾的國有制,那麼不僅大陸經濟動力消失殆盡,台灣也會進入長期經濟衰退!
「重慶經驗」的第一個特色,依照羅小朋的看法,就是強烈的實踐性。市委書記薄熙來,以主政者的正義理念,大刀闊斧的破除了社會不公,因而受到舉世的注目。但是,在重慶所實踐的正義,是由豐沛政治資源加持出來的人治現象,並非適用於全體社會的法律與經濟制度。當政治明星薄熙來離開重慶,所有的改革成果,如何能夠持續造福黎民?
中國要邁向發達國家,必須建立普遍性的法治精神,不論任何個人主政,全體國民都不需要憂慮權利的損失。重慶所實施的地票交易及農民工分籍等制度,都屬於便宜行事的行政措施,並非基於全國通行法規的法定政府行為。
人民的基本權利,即使是少數人的,是否因而受到損害,顯然還沒受到法制的檢驗。個人的財產權及其保障,有沒有在道德掛帥的「五個重慶」(宜居重慶、暢通重慶、森林重慶、平安重慶以及健康重慶)聲中被忽略或犧牲,不能以大夥叫好就視若無睹。所以發達國家最重視的,是民主的制衡機制,就這個關鍵來說,「重慶經驗」絕非中國可長可久之路。
以台灣的立場而言,應該理解「重慶經驗」的本質,不可人云亦云。它具有典型的「人治」色彩,或許有利於地方政府的效能,卻有害法治及個人權利。大陸若在社會制度上向「左」轉,不但對台灣經濟是災難,對於全世界也都會是災難。重慶的經濟發展模式,過度依賴主政者的正義感,壓抑了改革開放以來所建立的經濟法制,將會阻礙中國邁向發達國家水準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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