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6日星期五

最大收入差距 在政府和民間

記者盧葦/整理

評論解讀大陸經濟轉型的呼聲越來越高漲。論者指大陸當前最大的收入差距,是在政府和民間,必須進行國有資產改革,並且對稅收權加以約束。

 關於中國經濟轉型的呼聲越來越高漲,從投資驅動和出口導向轉變到消費驅動,尤其是讓經濟增長更多靠居民消費帶動。早在1995年,這些政策意願就出現在決策層和專家評論中,但經濟對投資和出口的依賴依然每年上升,而消費占GDP比重不僅沒升,反而從1995年的45%下降到近年來的35%。

 為什麼中國要降低對投資的依賴程度,且實現刺激消費就那麼困難?原因在於中國政治經濟體制的設計,也就是不受制約的徵稅權、國有經濟比重太高、政府對資源配置的控制太多。這些制度安排造成太多國民收入流入政府,加上國家擁有大部分生產性資產使經濟增長帶來的財富效益也留在政府手裡,整個體系就偏向投資和抑制私人消費。

 政府收入持續增長

 在中國,民間收入差距和財富分配的問題已經飽受爭議。但是,更嚴重但長期被忽略的是,政府和社會之間的收入差距。

 如果剔除通貨膨脹因素,在1995至2010年間,政府預算內財政稅收翻了9.2倍。同期,城鎮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2.3倍,而農村人口的人均純收入增長僅1.8倍。

 那麼多收入被政府拿去,他們怎麼用?更多地用在投資還是消費上?能不能在經濟增速的形態和結構方面發揮關鍵作用?我們可以從信息不對稱帶來的官員決策業績評估的難度來找答案。

 經濟政策制定者情願選擇那些可以立竿見影出政績的投資項目,而迴避那些對社會、人民生活非常重要的投入。舉例說,基礎建設和大型工業項目就在規模上非常討巧,業績可觀性和進展速度快的屬性,都和政府官員的激勵架構非常契合。

 須約束政府稅收權

 總而言之,中國幾乎不受制約的徵稅權已經促使財政稅收無限制地增長,導致經濟更加靠投資驅動、依賴出口,所以,限制徵稅權是經濟增長模式轉型的關鍵改革之一。

 國有制是中國私人消費增長的主要「抑制劑」,它阻止了土地價值增值、企業產權升值所可能帶來的對居民消費的推動作用。

 有觀點認為,國有制對整個社會是有益的,而且國有企業利潤增長和國有資產增值應該幫助減少或消除對公民收入的徵稅。但在中國,大部分稅收權力掌握在行政機關、國務院的手中,國有企業經營狀況也很少受到人大的監督制衡。

 這也解釋了當中國的總儲蓄從1992年占GDP41%增長到近期的51%,其中這10%的總增長中,有7%來自企業儲蓄增長,其餘源自政府儲蓄增長,而私人儲蓄占GPD比重的22%卻沒有任何改變。

 國民收入中的居民所占份額在減少,私人消費相對於GDP的比重驟然下降。這只會激化國內供需的不平衡,使中國甚至更加依賴出口,由此人民幣必須處於低估值狀態。

 的確,國有體制和政府對資源的控制,在過去已經成功幫助中國實現高速工業化發展,但代價卻是政府和社會之間日益擴大的收入和財富差距,如今也成了經濟結構轉型的根本障礙。它不僅壓制了中國的私人消費增長,也對全球的諸多不平衡負有部分責任。因此,中國必須進行國有資產改革,並且對稅收權加以約束,必須減稅。

 (摘自《第一財經日報》 2012-3-31,作者陳志武為耶魯大學金融學教授,原題:中國最大的收入差距在政府和民間)


 ▲中國稅收權力掌握在行政機關、國務院的手中。圖為四川省南充市順慶區地方稅務局辦稅大廳。 (新華社)

 ▲中國稅收權力掌握在行政機關、國務院的手中。圖為四川省南充市順慶區地方稅務局辦稅大廳。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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