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1日星期二

中國各報評谷開來殺人案判決

星期二(8月21日)出版的中國報章普遍對 谷開來殺人案宣判的消息進行冷處理。

《人民日報》的 國內版本 海外版均在第四頁刊登新華社的通稿; 英文《中國日報》 《環球時報》英文版 英文《上海日報》則刊登了經過重寫的新華社稿件。

《重慶商報》 《新京報》等地方報章也只刊登了新華社通稿。 《京華時報》 廣州《南方都市報》分別在第20頁與第19頁刊登通稿,且並未在頭版宣傳該報道。

新華社的中文通稿並未提及薄熙來,經重寫的英文通稿則提到了薄熙來與谷開來是夫妻關係。一如此前審判時之報道,谷開來被冠以夫姓。

《環球時報》的雙語社評談論了谷開來案判決,其焦點是民眾對於死緩判刑是否公平的爭議。

社評說:「如果薄谷開來就是個普通人,發生同樣的案子,她同樣被判了死緩,那麼在「少殺慎殺」已是司法原則的今天,對這一死緩判決的議論空間會很小。」

「高位者犯罪也要被追究,包庇者風險極高,這些都凸顯了中國法律的公平性,給社會留下深刻新印象。」

在香港,多份報章以谷開來案作為頭版頭條。

《明報》指出,谷開來被判死緩,意味著薄熙來無法在政壇上翻身。

該報社評說,谷開來案的判決並未解開此案的所有疑團,此外,整個醜聞所反映的「地方諸侯」濫權問題也沒有從體制上獲得解決。

與此同時,政治評論人士對《南華早報》與 《英文虎報》指出,北京為避免政治換班前政治不穩,將不會在刑事層面嚴厲懲處薄熙來。


BBC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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