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2日星期二

中国中下阶层税负过重

中国全国人大政协两会期间,有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认为,人大应该从政府手中收回征税权,因为目前富裕阶层税负太轻,相对而言,中下阶层的税负较重。

来自山东的全国人大代表赵冬苓上星期提出了《关于终止授权国务院制定税收暂行规定或条例的议案》,并征集到三十二位人大代表的签署,达到了法定议案联署人数。官方《广州日报》报道说,来自广州的人大代表,广州市工商联主席袁志敏认为,中国的税负水平过高。他特别强调,过重的税务负担,使企业承受了很大的经营压力,对高新企业的发展不利。袁志敏认为,以前中国大量征税是因为需要进行重大建设。现在,政府每年十几万亿的税收明显太多,应该“还税于民”。

中国财政部下属的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政协委员贾康表示,目前中国的税负集中在中等收入和中下收入阶层,对富裕阶层的税负相对太轻。

中国网路作者刘先生就此表示,和其他国家比起来,中国富人的税负比例过低是明显的事实。

“举例来说,北京两会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里面大概有八十多个富豪,总资产大约六千四百亿。六千四百亿的意思是北京市户籍人口的总金融资产。北京市去年个人所得税三百多亿,这八十多个富豪,我相信个人所得税不到三亿。”

根据一些中国学者的计算,在贫富差距较大的美国,最富有的5%纳税人,个人纳税总额约占美国GDP的5%,而在中国,最富有的9%纳税人,每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只有中国GDP的0.04%。

刘先生说,在中国政府的税收中,直接税种少,而增值税、关税、营业税等间接税比例很大,对中下阶层来说,这些也是很大的负担。

“直接税比例不到百分之十,大约百分之七、八,间接税的比例很大。间接税就是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等,就是每个人买东西都要交的。间接税比例越大,就是中低收入的负担越大。”

中国政府的财政收入近十年高速增长,其中大部分来自对民间的税收。2003年,中国中央政府财政收入总额为两万亿人民币,2012年则接近十二万亿,十年增长近六倍。这个数字远远超过了中国居民个人收入的增长速度。

在美国华盛顿地区的某大投资银行经济师丁力博士表示,在中国的现行制度下,政府收入的快速增长实际上加大了贫富悬殊。他解释说,通俗来说,政府税收的功能是“劫富济贫”,而在中国却成了“劫贫济富”。

“一般的国家税收制度是调节收入再分配,对穷人进行补偿,进行调节。在中国是反过来了,由于政府都由官商富人掌握,所以税收回来后,反而由富人享受了。这就造成穷人越穷,富人越富的局面。”

丁博士表示,在民主国家,一般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七成花费在教育、医疗、退休和其他社会保障方面,而在中国,这方面的开支只有不到30%。这也是中国贫富悬殊急剧扩大和社会矛盾激化的原因之一。中国的企业所支付的税务负担非常高,企业还面临很多行政审批手续,每个手续都要缴费,而这些还没有反映在税收之内。丁博士说,

对于有中国人大代表要求停止政府制定税收条例的要求,丁博士认为,中国的体制是行政主导,人大的实质权力不大,因此这个提案不可能获得通过。在中国现行体制下,中国人税务负担过重的问题不大可能改变。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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