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煒昇的飛來橫禍,也來自其胞兄胡偉明的落井下石。
胡偉明係胡煒昇之胞兄,一名從廣東省惠州市惠東縣走出的香港商人,1980年從東莞師範畢業後,隨家人移居到了香港,就讀於香港理工學院工商管理系,創立了香港創富集團有限公司。1993年,回到家鄉惠東進行房地產投資開發。他在惠州先後投資開發了惠東縣華僑新村、創富商貿廣場等房地產和商業專案,最先引入資金並奠定了惠東華僑城的基礎,是惠東近年來經濟發展中可圈可點的人物。
與胡煒昇的富星廣場毗鄰且規模同樣宏偉的,就是胡某的創富大廈。兩座大廈並肩而立於華僑城的中心地帶,宛如兩兄弟傲立群雄的偉岸身姿。然而,仔細看兩座大廈的經營,卻見其明顯的區別。富星大廈自一樓開始,大潤發、電影城、洗浴中心等赫然在目,80%的樓宇已經與客戶簽訂了長期合同,物業管理井井有條,服務堪稱星級,保安盡職,多年無失竊、鬥毆等事件發生,已成為惠東縣的一座重要地理標誌。而創富大廈,除了一樓底商有客戶租用,樓上諸層似乎尚未開荒,一片死寂。在這鮮明對照中,建築物並列而立的兩兄弟卻再也無法並肩而立,因財富而生的兄弟情仇也拉開了序幕。
胡煒昇的兄長胡偉明。
兄弟鬩牆戲碼上演
2004年12月30日,胡煒昇的富星商貿廣場房地產開發(惠州)有限公司與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廣州辦事處簽訂《不良貸款債權轉讓合同》,取得了對胡偉明的惠東縣華僑新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全部債權,包括2200萬元本金、利息和罰息。在執行程序中,因胡偉明的惠東縣華僑新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創富商貿廣場房產開發(惠州)有限公司將本來可供執行的一宗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造成對胡偉明無法執行,胡煒昇提出訴訟要求法院認定其簽訂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無效,恢復對該土地使用權的支付。雙方一審、二審,執行、拒執,仇恨日深,以至於胡偉明將大廈經營不善的原因歸結於胡煒昇的不正當競爭,以威脅手段攔截了胡煒昇的客戶。胡偉明除了與胡煒昇訴訟,還與其姐姐、姐夫訴訟。一次,胡煒昇旁聽胡偉明與其姐姐姐夫的訴訟,因無法容忍胡偉明對事實的掩飾,當庭打了一下胡偉明,但並未造成傷害。姐弟三人之間在法庭上的爭鬥後來也成為胡煒昇藐視法庭、橫行鄉里的涉黑之罪。
胡煒昇案發後,有媒體採訪胡偉明,胡偉明眼含淚珠向媒體表示,自己身為胡煒昇的胞兄,胡煒昇如此作惡而自己沒有管好他,愧對江東父老。顯然此語並非真實意思的流露,所留下的眼淚不知是羞愧,還是悔恨,還是幸災樂禍的激動淚水。之所以如此假設,是因為在公安機關的案卷中,赫然存有胡偉明對胡煒昇涉黑犯罪的舉報!
內外夾擊,裡應外合,胡煒昇在劫難逃。不論你是否有罪,是否涉黑,一些司法人員可以將你有罪涉黑的證據形成,塑造出需要打擊的黑社會,胡煒昇就屬於這種情況。
胡煒昇女兒再撰文發聲
胡煒昇被抓後,遠在美國的妻子、兒子和女兒震驚,無法想像胡煒昇會和“黑社會”聯繫起來。兒子胡家誠給中國領導人寫信訴冤,女兒胡倍甄再次撰文向中國政界、法律界、社會各界發出呼聲,對惠州司法機關提出批評。
文章提到:“惠州市公安局起訴意見書、惠州市檢察院起訴書均指控,胡煒昇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放火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騙取貸款罪、非法拘禁罪、妨害作證罪、開設賭場罪、綁架勒索罪、非法持有彈藥罪等十項罪名,並且有公安機關50本、8360頁卷宗為證,似乎是證據確鑿。但是,根據案卷材料、被告人向公訴機關的供述、律師會見取證、律師向相關機構和證人調取的證據,上述對胡煒昇的指控完全不能成立,所謂的舉報線索,來源於利害關係商人黃小軍對個別執法人員收買後進行的誣告,所謂胡煒昇在公安機關的有罪供述,均系在非法關押時刑訊逼供所逼取。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冤假錯案,是個別執法人員嚴重破壞中國法制的結果。”並提出了下列九點:
一、惠州市公安局濫用司法權力,先抓後偵,製造假案:“從數量多達8300餘頁的卷宗中,我們發現了本案的來龍去脈,公安機關先抓後偵、逼供構陷他人犯罪的辦案程序昭然若揭。根據胡煒昇涉嫌犯罪的罪名、案發時間、報案時間、處理情況,可以清楚地看出,對胡煒昇抓捕時,胡煒昇未涉及一起犯罪案件,所謂的胡煒昇犯罪案件,有的是抓捕後動員他人舉報的,有的是將已經結案多年的他人的犯罪行為重新挖出,以逼供手段將其強行與胡煒昇聯繫到了一起。”
二、偵查程序嚴重違法,刑訊逼供成為惠州市公安局的主要取證手段,致使偵查筆錄與客觀事實完全不符:胡煒昇曾及時、多次控訴被刑求逼供的事實,其他被告亦透過律師陳述被嚴刑逼供的具體情節,並向公訴機關提出了控告,證人也出於對證詞的負責和對公安機關破案手段的義憤,陸續向律師表明被逼作證的事實經過。
胡煒昇的兒子胡家誠。(圖片:惠州網)
三、即使不考慮先抓後偵及刑訊逼供的非法辦案程序,即使按照偵查案卷中的材料,對胡煒昇的每一項犯罪指控都不能成立。
四、胡煒昇不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五、證據證明,胡煒昇的身分、社會影響與起訴書的指控完全相反:此點提及胡煒昇為商人、愛國華僑及慈善人士,並具有美國公民身分,“胡煒昇案件影響之大可能引發外交爭端”,並且“惠州市公安局以公安部明傳電報作為證明胡煒昇國籍的證據,不符合證據的形式要件,並且剝奪了胡煒昇關於國籍確認的行政訴訟的權利。胡煒昇聲明其為美國國籍,中國警方認定其為中國國籍,並以中國國籍身分對其執法”,“剝奪了胡煒昇的行政覆議和訴訟權,導致公安機關的錯誤認定被錯誤執行”,並認為“這一錯誤認定及司法行為,違反了國際關係準則,為之後的外交糾紛買下了隱患。”
六、本案有十大特徵,構成廣東打黑第一冤案:
1、本案由單純的民事糾紛被誣陷而成,竟獲惠州市公安局立案、省委及省委政法委、公安廳所認可,繼而發展成為惠州市最大的涉黑案件,偵查機關弄虛作假、欺騙上級的水準堪稱第一;
2、警方出動300餘武警、特警、刑警,荷槍實彈抓捕手無寸鐵之無辜百姓,表現了極強的專政力量,偵查機關製造案件聲勢之大、力量對比之懸殊無出其右者,相對對手而言,出動警力數量、裝備堪稱第一;
3、將被抓捕的嫌疑人非法關押、晝夜男女混押,頻繁變換非法關押場所,違反公安機關刑事案件辦案規定不文明程度堪稱第一;
4、對嫌疑人大面積採用殘忍的刑訊逼供逼取有罪供述,多次致人昏死,非法關押場所慘叫聲驚天動地,草木恐懼,殘酷程度堪稱第一;
5、將廣行善事、德高望重的胡煒昇打造、包裝稱劣跡斑斑、無惡不作的涉黑大佬並將沒收其辛苦經營、用以濟貧扶困的財產,其顛倒黑白混淆是非的跨度堪稱第一;
6、將無辜的公司員工逼供成黑社會成員並由其誣陷、指證胡煒昇涉黑,其手段連坐其他無辜數十人,構陷犯罪廣度堪稱第一;
7、將近20年前與胡煒昇所投資企業被他人侵權、經政府協調早已解決的民事糾紛翻動出來,通過刑訊手段逼迫他人指證胡煒昇及他人涉黑,其挖掘歷史、文革手段運用之嫺熟程度堪稱第一;
8、逼供形成的證明胡煒昇有罪的證據與嫌疑人不被逼供後做出的無罪辯解、偵查機關調取的證人證言與辯護律師團隊調查同一證人形成的證言完全不同,案件事實真偽程度天壤之別,事實真相反差堪稱第一;
9、不顧胡煒昇的美國國籍現狀,不顧《國籍法》及特別解釋的明確規定,公然違法批復胡煒昇的國籍,不顧及《國籍法》規定的人權保護,其國際法律意識之淡薄堪稱世界第一;
10、偵查機關費時偵查、各種手段並用,耗時近半年,案卷50卷近9000頁,公訴機關十天即移送起訴至法院,法院兩周及開庭,律師因無法完成閱卷而懇求延期審理不准,草率辦案態度及儘快包裝成黑社會犯罪組織的急切態度和案件進展速度堪稱第一。
真相會大白嗎?
習近平能讓中國司法看見曙光嗎?
胡煒昇案最後會水落石出嗎?2013年1月7日,習近平在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上講話指出:全國政法機關要順應人民群眾對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權益保障的新期待,全力推進平安中國、法治中國、過硬隊伍建設,深化司法體制機制改革,堅持從嚴治警,堅持反對執法不公、司法腐敗,進一步提高執法能力,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進一步增強政法工作親和力和公信力,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習總書記的講話中,看到了中國司法權力運行機制改革的曙光,但胡煒昇能等得到那天嗎?(連載完。《內幕》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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