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5日星期四

中國應有北極開發的發言權

冰火之國豐富潔淨能源

   冰島雖然礦業資源相對匱乏,但擁有豐富的力與地熱資源(占民生、工業用量的95%),若完全開發,可比擬壩的總發電量,且全都潔淨能源,因此非常歡迎能源密集型工業的投資,像是本沒有鋁礦的冰島,鋁礦精煉工業產能竟能占全球2%(排名第12位),就歸功於便宜的電力。

   在能源價格不斷波動的時代,冰島電價長時間維持西方工業國的最低水準,能夠應付能源密集工業的加工需求,國同時也具備足夠技術,與冰島合作開發清潔能源。根據《華爾街日報》的報導,中國與冰島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冰島政府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 between Iceland and China),涵蓋的貿易範圍包括貨物、服務、投資、能源開發等項目。

   中國全面取消冰島水產品8%12%的關稅,增加碳纖維等新品項的進口,總計有7830個稅號的冰島產品零關稅。而目前中國出口冰島的品項,包括紡織、輕工和家電類等產品,也有九享有零關稅待遇。雙方並就服務貿易做出了WTO標準的承諾,並對投資、自然人移動、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技術性貿易壁壘、原產地規則、海關程式、競爭政策、智慧財產權等問題做出了具體規定。

   根據冰島官方資料顯示,2012年中、冰兩國貿易額達4.2元(約合26億元人民幣),冰島這個不到50萬人口的小國家,消費市場成長有限,但是雙方合作開創能源的前景卻非常可觀。冰島外交部長斯卡費丁松(Ossur Skarphedinsson)便示,兩國已就冰島東北沿海水域的近海石油探勘事宜進行深入談判,此外,中國國家開發銀行(China Development Bank)也協議提供貸款資,讓中國在冰島的地熱能源項目擴增十倍產能。


   極地資源豐富,中國主張共同開發。

   北極豐富的海底資源

   北極看似“無主之地”(terra nullius),目前並沒有類似“極公約”(Antarctica Treaty)的環保約束,若發生主權國家之間的權利糾紛,並無仲裁原則。對於北極的開發,冰島、俄羅斯、加拿大等領土延伸入北極圈的八個國家,共同組成“北極理事會”(Arctic Council),會員國傾向將極冰下蘊含的豐富資源,視為自家後院挖到的黃金,不想讓其他國家分一杯羹。

   北極圈八國目前主張擁有優先開發權,但中國等其他非周邊國家卻認為,北極與太空一樣是人類的共同資產,應擱置爭議、共同開發。英國《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指出,中國長期尋求北極理事會的永久觀察員地位,但目前僅有冰島、挪威、瑞典願意接納,俄羅斯2月也一改以往“沒得談”的態度,表示願意與中國共同開發領海的大陸棚。

   其他國家就不歡迎中國來攪和這池冰水,《紐約時報》於312日刊登的“警惕中國在冰島的戰略意圖”(China Knocks on Icelands Door),由美國前駐冰島大使埃納爾•貝內迪克松(Einar Benediktsson)、前副國務卿托馬斯•R•皮克林(Thomas R. Pickering)所共同發表。該文認為,美國應該考慮重新駐軍冰島或展開其他防禦合作,以抑制北京“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影響力。

   該文稱,依據美國地質勘探局(U.S. Geological Survey)的調查估計,北極海底蘊藏了全球13%未開採的石油、30%的天然氣以及20%的液態天然氣,而冰島的地理位置,恰好是建立北冰洋的探勘、研究與後勤補給基地的絕佳地點,因此美國不得不擔心,若中國持續坐大,或可能負面影響冰島的自由和獨立。這篇文章的觀點雖嫌偏激,卻可呈現中國不受北國歡迎的現實。

   極地資源除了石油、甲烷水合物(methane hydrate,俗稱可燃冰)、鋅礦、金礦、鐵礦等能源與原物料外,近年因全球暖化,導致北極夏季陳冰溶解的速度增加,也讓北半球多出2條可行航道──北極航道(Arctic Sea Route)。

   北極航道

   加拿大沿岸的“西北航道”(North-west Passage),東起戴維斯海峽(Davis Strait)、巴芬灣(Baffin Bay),向西穿過加拿大北極群島水域,到達阿拉斯加北方,連接大西洋、太平洋。而西伯利亞沿岸的“東北航道”(North-east Passage),西起西歐、北歐港口,經西伯利亞以及北冰洋鄰海,繞過令海峽到達中、日、韓等國港口。後者於20097月,已由兩艘德國貨船由南韓裝貨出發,北上順著傳說中的東北航道,順利抵達目的地荷蘭鹿特丹(Rotterdam),證實完全可行。

   中國打算於冰島北方投資興建深水港,經營航運貨櫃港口基地,最終參與開拓北極航道,若成功開拓航線,可縮短航行歐洲三到四成的航程距離,也沒有遭遇海盜挾持的風險。

   中國極地研究中心(Polar Research Institute of China)主楊惠根接受路透社採訪時曾表示,中國“雪龍號”探測船,2012年已經成功勘測穿越北極通往美國、歐洲的商務航線,2013年可望完成首次商務航運,這條航線與穿越蘇伊士運河的航線相比,同樣由中國上海到德國漢堡,北極航線距離縮短5185公里,能為航運公司節省下大筆燃油費用。
 
 
   即使需要額外破冰,夏季走北極航道仍然比較划算。


   即使考慮到北極惡劣天候可能帶來的風險,破冰穿越北極也能為航運公司節省大筆費用。楊惠根預測,到2020年左右,中國與歐洲、美國之間的貨櫃船運,將有5%15%會走北極航線,載運的貨物價值可能高達6830億美元。

   冰島與中國的經貿合作,為前者解決資金需求,也為後者取得開發北極的資格,若未來冰島順利成為歐盟會員國,中冰貿易協定(與成),更可為中國吸引其他歐盟國家跟進締約。

   中冰簽訂自由貿易協定的隔天,冰島總統奧拉維爾•拉格納•格里姆松(Olafur Ragnar Grimsson)於訪美行程中公開表示,中國應有北極開發的發言權。英國《衛報》(The Guardian)報導指出,格里姆松對北極的未來只能由周邊國家主導,他認為北極與全球其他地區互有影響,非極圈國家──中國、印度、韓國都應該有發言權。

   他說:“認為北極只會影響周邊國家的這種想法是錯的,實際上,北極問題會影響全球所有國家,無論是海水上升或極端氣候,沒有人能逃離北極問題的後果。”

   目前北極圈的環境與發展議題,僅北極議會的八個理事國有權決定,其他國家可申請常態(永久)觀察會員國(Permanent observer states)與特別觀察國(Ad-hoc observer states),後者參與會議,必須每次重新申請資格。

   或許擔心小國權利遭霸凌,格里姆松主張,北極圈的未來,應根基於更具包容性的辯論,因此在201310月將於首都雷克雅為克舉辦“北極圈論壇”(the Arctic Circle),廣邀官方與非官方組織參加。格里姆松表示要把論壇經營成“開放帳篷”(open tent):“我的責任,就是鼓勵住在極圈地區的人、與想要極圈資源的人好好對話。”以免暖化問題不斷惡化,各國公平競爭與對話機制,卻遲遲無法建立。

    2003年中國於北極圈斯匹次卑爾根群島(Spitsbergen)的新奧爾松(Ny-Ålesund)設立“黃河科學考察站”(Arctic Yellow River Station)後,對於北極的興趣有增無減,如今與冰島簽下一紙協議,如願取得開發北極資源與航線的正當性,贏了面子也賺到了裡子。(《國密報》第10期)


1 条评论:

匿名 说...

在當今國際舞臺,各國都可以用不同的方法發言,每國都有發言權。問題是各國都有自主權诀定聽不聽你的。被聽是别國给發言國的特權,是用表現賺来的,而表現如何是由别国打分的,發言者的意見無效。

明鏡關注點

明镜博客 » 时事

明鏡歷史網

明鏡網

明鏡十大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