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8日星期一

劉志軍被判死緩引發爭議 評論質疑官官相護

前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周一被判處死緩,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不少民眾質疑判刑過輕。有評論認為,中國從基層到頂層的許多官員透過權力所獲利益都與劉志軍比肩,因此不會將他判處死刑,既是物傷其類,也為自己留路。在缺乏權力制衡、媒體監督的情況下,任何反腐手段都不會奏效。

周一上午,備受民眾關注的前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案一審宣判,劉因貪污受賄、濫用職權被判處死緩,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此前,他被控涉嫌收受11人賄賂款共計6460.54萬元,涉嫌濫用職權,幫助山西女商人及其親屬獲利39.76億元。判決結果出來之前及之後,劉志軍的辯護律師錢列陽均表示,劉不會提出上訴。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白山雲則表示,案件受賄數額巨大,情節嚴重,理應立即執行死刑,但由於劉志軍如實交代犯罪事實,主動交待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配合辦案機關追回大部分贓款,在偵查、起訴、審判期間,認罪態度好,有悔意,法院因此決定從輕處罰。

而這一判決結果,引發民眾爭議。不少網民感嘆,中國夢其實就是貪官夢。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副教授李景強說:在清朝劉志軍會被滿門抄斬,在本朝只判死緩,而且只沒收個人財產,也就是說凡不是劉志軍名下的財產都不會沒收。有人說當官是高危職業,純粹是胡說八道,只要當官為發財,就是一本萬利的職業。進去是貪官,出來是大款,這是貪官層出不窮,越反越腐的根源。網民“霧滿攔江”嘲諷道:劉志軍幫助山西女商人丁書苗及其親屬獲利39.76億元,自己才收了半個億,絕對的高風亮節。還有374套房產、現金等,統統都是別人的。只問耕耘不問收獲,他是人民好罪犯。網民“北京老關微博”認為:劉志軍被判什麼不重要,敢不敢順藤摸瓜,查出腐敗的靠山,那才考驗真正的態度。

《河南日報》官方認證微博周一發表評論,指劉志軍死緩,意料之中,因為此前已做了不少“鋪墊”,但很多網友仍然難以接受。為何?一方面公眾對貪腐深惡痛絕,另一方面恐怕與庭審過於“簡化”有關。此案很重大、關注度很高,但庭審只用了半天時間,大部分內容放在了“庭前會議”,確實值得商榷。

深圳律師範標文周一接受本台記者采訪時表示:“像劉志軍這樣的都可以不判死刑,那中國的死刑制度就應該廢除了,否則的話它就是專門為平民百姓而設的一個制度。如果這樣判決的話,所有貪官都不用判死刑了。”

範標文又告訴記者,依照中國法律規定,貪污40萬以上就已被列為貪污數額巨大,可被判處死刑,但是,“現在這些年,貪污賄賂案件死刑的標准我們找不到它的底線了,越來越高了。”

現時在中國,鮮少有貪官被判處死刑,絕大部分都是死緩。相反,民營企業家卻動輒被判死刑。

作家李承鵬周一在新浪微博說:一品夫人谷開來死緩,中國銀行海南分行覃志新死緩,深圳龍崗區長鐘新明死緩,中移動張春江死緩,天津檢察長死緩,郴州市委書記死緩,北京法院院長死緩。現在劉志軍死緩,果然。我們會心地笑了,大明免死金牌算個屁,不如一句“重大立功表現”。人們常爭論是否廢死刑,其實廢除死刑,還不如廢除死緩。

香港《開放》雜志執行編輯蔡詠梅周一向本台表示,在現有中共權力無法得到制衡,媒體缺少監督的情況下,任何反腐的方式都不會奏效。

“現在的當政者,其實他們的家族,通過權力攝取的金錢也差不多相當於劉志軍這個狀況。我覺得他們現在已經不可能反腐了,因為真要反腐就是反自己。第一就是他們意識到,如果真正反腐等於就是共產黨下台,他們不會反的;第二,反腐等於就是要清算他們自己的既得利益集團,所以他也不會去反。他們之所以能夠給他(劉志軍)留下一條性命,其實還有點物傷其類,大家都是一樣的,只不過你很倒霉,把你拿出來做犧牲品。”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揚帆的采訪報道。

没有评论:

明鏡關注點

明镜博客 » 时事

明鏡歷史網

明鏡網

明鏡十大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