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8日星期一

“建國安委,廢政法委”的動靜很大,意義很小



《明鏡月刊》特約記者 劉子威




  據對《明鏡月刊》透露習近平組建國家安全委員會方案的北京政治觀察家對指出,雖然北京高層消息說“改總比不改強”,因此這樣的“大變革還是值得期待的”,但“即使法院和檢察院這些機構,真能獨立於地方政府和地方黨委,但它與西方的司法獨立還是完全不同的。”“實際上這樣的機構改革,根本談不上真正意義上的政治體制變革,而且這種機構的調整和變換,會帶來更多的問題。”

  “比如,大家都覺得黨政分開會很好,但實際上黨政分開以後,政府會出現更多的部門,比如說宣傳部門,以前是歸中宣部管,因為黨政分開,政府又會搞出宣傳部,下面又成立了廣播電視電影局,還有新聞出版署,還有新聞辦,還有文化部等等,每一部門的主要領導又是中宣部的副部長。”

  上述分析人士最後對《明鏡月刊》強調說:“這樣來看,實際上是黨管的更寬了,這樣的改革沒有實際意義。而這樣的機構改革變來變去,實際上就是試圖迴避政改的核心價值,最終都是達不到它的目的的。”
  
http://photo.hanyu.iciba.com/upload/encyclopedia_2/04/7e/bk_047e4aeb306350f07ac5b07d075e484a_HRT7K5.jpg  最高人民檢察院。


  10年前,在司法改革討論中,在法院系統搞垂直領導就成了法院體制改革的主流觀點,也成立法院實務工作者普遍贊同的觀點。贊成法院搞垂直領導的理由各色各樣。但具有官學雙重身分的中國人民大學王利明教授的看法,大體概括了這些支持性理由:法院垂直領導可以從根本上克服地方保護主義和部門保護主義,積極應對WTO。

  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廖中洪曾撰文嚴厲批評這種主流的法院垂直領導改革主張。他不僅認為這種法官改革觀點是功利性的,“在法院體制改革中,任何‘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功利性思維方式都是極不科學的”,而且,這種改革喪失了司法改革的理性與國際視野。他認為,“從中國法院管理體制的現代化、司法內部獨立的國際趨勢和現代司法獨立的法治理念,以及根本上全面保證法院獨立審判的角度看,‘垂直領導’這種改革方案,已經把我國法院體制改革引入重大誤區。”

  廖中洪認為,支撐法院系統垂直領導思路的是想實現法院獨立外部環境。 例如,地方行政當局,事實上,影響法院獨立的並不僅僅是地方政府這種外部因素,法院內部獨立問題, 即在法院內部,法官只服從法律,獨立於同僚及監督者是當代法院獨立體制的國際趨勢。這種忽視法院內部獨立體制的所謂垂直領導可能產生的一個後果是:以行政化和官僚化方式來處理法院之間的上下級關係。

  北京政治觀察家和分析人士對《明鏡月刊》指出,影響司法獨立的問題並不只是地方保護和部門保護這些問題,最根本的問題是,黨的領導對司法過程無孔不入的滲透,而這個問題完全不是實現了法院垂直領導之後就能解決的。

   看來,法院體制的垂直領導改革,打的是司法改革和司法獨立的旗號,實際上,它給中國法院餵食的是一幾毒藥。(《明鏡月刊》 4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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