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件》記者黃舒心/胡潤研究院聯合中國銀行的最新報告指出,14%的中國千萬富豪已經移民或正在申請移民,另有46%的人正在考慮移民,受訪人平均財富達6000萬元人民幣(約942萬美元)以上,而海外投資的最大目的地是美國。另一頭,遭高利貸風暴席捲的溫州,也不斷出現中小企業主將資產和家庭轉移到海外的情況,有些人甚至把名下的實業做抵押,跑到海外辦理投資移民。在美國經濟仍低迷、投資移民門檻放低的當下,中國資金已迅速湧入美國的各行各業。
EB5申請人數飛快成長
EB5每年的額度為1萬名,其中5000名保留給地區投資中心的投資者。根據美國移民局的資料,美國政府在2010財政年發放的1885份EB5簽證中,來自中國大陸的有772份,占41%,比例位居第一,遠遠超過第二名韓國的 295份(佔16%),第三名為英國及北愛爾蘭,佔7%,第四名為台灣的5%。
至於 2011財政年的前三個季度,美國已發放3706份EB-5簽證,遠大於2010財政年全年的數量,最終很可能超過2009財政年的4218份;EB5簽證在2008財政年的發放數是1360份,2007年為806份,2006年是744份。
由數據看出,2008年之前的EB5發放數還不到1000份,之後投資移民熱潮興起,申請人數翻倍成長。高光俊對《大事件》分析,美國大部分的移民類別,如勞工、親屬的名額都很緊張,唯獨投資移民空出相當多名額,首要原因是世界上真正能拿出50或100萬投資額的人不多,即使有相當的財力,這些人或許覺得在原來的國家也生活得很好。
另一方面,高光俊表示,美國過去經濟良好的時期,似乎也不在乎投資移民者帶了多少資金進來,所以在審批上相對嚴格。但自從2008年經濟危機開始情況發生很大的變化,過去投資移民約有80%來自東亞,包括大陸、台灣、香港、日本、韓國,現在則主要來自大陸。“我們去開投資移民會議時,會場都是中國的律師,地區投資中心也都希望找我們合作。”
美國移民局對EB5申請者的批准率也逐年上升。高光俊對《大事件》說,10年前拿到正式綠卡的人不到50%,現在則提升到八、九成。根據移民局的資料,2005年移民局批准的申請案已超過5成,佔62%,2010年達到89%,2011年前3季度的批准率為82%。
中國大陸經濟起飛,富豪人數也逐年增多,有能力申請EB5的人越來越多。2011年的胡潤調查顯示,中國大陸資產超過1000萬人民幣的富豪達到96萬人,比2010年增加9.7%; 其中有6萬人是億萬富豪,比2010年多了9.1%。高光俊表示,他經手的投資移民案,申請者有的是公司老闆,也有官員、教師、白領,可說各種人都有。
而申請EB5的大陸投資者主要有幾個目地,高光俊指出,第一,讓孩子在美國受教育、擁有身份,第二,降低風險,因為大陸許多制度不完善,資金沒保障,所以申請者想再開闢一個投放資金的地方,第三,不想在中國生活,第四,為自己和家人準備一條後路。
辦理投資移民前先審慎評估
由於投資移民仍有個“投資”的成分在,若不希望見到自己的投資血本無歸,申請前還得費些心思,有的地區投資中心項目很難在建成後營利,但移民局仍可批准項目,這樣做並不違反法律。在加州洛杉磯職業的投資移民律師李明剛對《大事件》表示,很多中國人都將錢投入到地區中心,且比較喜歡往不動產方面投資,例如許多房地產開發商想進行商業地產開發,但他們拿不到銀行貸款,因此把項目包裝一下,向移民局遊說說項目一旦成功可促進當地經濟發展、創造就業機會,待移民局批准此地區中心的項目,地區中心就可拿著批准書招攬投資移民者。
商業地產外,李明剛指出,也有許多各種各樣的基本建設項目都往地區中心靠,如修路、修機場、建醫療中心、建老人中心,只要該建設需要資金,都可變成地區中心,到大陸招商。
因此李明剛建議想辦投資移民的人,必須運用常識,判斷要投資的項目從哪賺錢、營利模式是什麼,如果賺錢的路子行得通,可以持續運作,能讓申請人的投資在若干年後回收,就可以考慮,否則必須小心。李明剛舉例,若投資項目為“修路”,則美國的公路不像中國能到處設收費站,如果不設收費站,修完路後錢從哪回收?
“所以可能50萬或100萬投下去收不回來,這種風險非常大,我已經見到幾個案例,找地區中心投資,有人已經拿到永久綠卡,但每年分到的利潤只有400、500美元。”李明剛對《大事件》說。
投入地區投資中心,對申請者來說是較為簡便的方式,如果該中心資金都到位,設施建設好並承租出去,則通常都能讓申請者符合投資移民的標準,但李明剛表示,如果地區中心的資金一直沒有到位,項目沒法做,最後只好把資金退還給申請者。
不過如果辦理EB5的最主要理由是為了綠卡,李明剛對《大事件》表示,整體的花費大約是50萬投資額加上其餘費用共55萬左右,用55萬換綠卡,對很多人來說也算達成一個目標,但如果認為回收投資也相當重要,投資前就必須好好考慮。
雖然2010財政年發放的EB5簽證裡,給予中國大陸者最多,但最終有多少人拿到正式綠卡還得觀察。李明剛說,目前已經拿到永久綠卡的中國投資者不多,因為大規模的投資移民是2008年以後才開始,所以基本都是2008、2009年才開始辦,拿到臨時綠卡後至今還未滿兩年。
高光俊對《大事件》表示,選擇投到地區中心或是自己做生意,完全因人而異,即使地區中心較簡便,也還有許多人希望自己成立公司。而一般大的地區投資中心都是當地有名人士參與,包括市政府、議員,因此最大的風險就是開始營運後必須自負盈虧,不過也確有個別受騙案例,需要留心。
加州律師李明剛。(李明剛個人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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