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3日星期四

小霍华德·桑德曼:美国电影中的法官


  提要:在美国,生活中的法官形象高大而完美,但银幕上的法官形象却是有好有坏。本文是一位美国法官对部分美国电影中法官形象的梳理和描述,其中介绍的有些影片值得一看。

  艾斯默教授[2]曾在《电影中的坏律师》(Bad Lawyers in the Movies)[3]一文中论证过,自七十年代早期开始,律师们在电影中的形象普遍的由好转坏。法官们也未能幸免,他们在银幕上的形象也变得日趋负面。但是,与早在70年代以前就已经在影视作品中频繁现身的律师们不同,在当时的电影中,法官们通常是些匿身于审判台之后,并不露面的角色。只有在影片中的律师申请接近证人,或需要在法庭上提出某件证物时,我们才会发现那些偶尔点头同意的法官们。《桃色血案》[4]( Anatomy of a Murder )中的法官与劳伦斯·韦尔奇(Lawrence Welch)律师一样极好的完成了工作,但事实上,他并不是这个故事的一部分。《34街的奇迹》[5]( Miracle on 34th Street )中的法官是个和蔼可亲,却有些笨手笨脚的角色,但他也不是故事的中心人物。


  在我看来,《纽伦堡大审判》[6](Judgment at Nuremberg )是个例外,这是一部有史以来最棒的关于法官的电影。该片的剧情围绕着由美国法官所主持的一次晚期的纽伦堡审判而展开。该案的特别之处在于,被告是四位曾为纳粹时期的法庭服务过的德国法官。其中,有三个被告被认为是唯命令是从的纳粹党羽,剩下的那位由伯特·兰卡斯特(Burt  Lancaster )所扮演的德国法官,是一位才华横溢的法学家,他也厌恶希特勒的所作所为,但尽管如此,还是选择了与纳粹政权结伴同行。当然,那些足以证明被告犯下了反人类罪行的证据对被告们不利,但是,美国法官所面对的难题是被告们所采用的辩护理论和战后欧洲的政治局势。举例而言,被告的律师强调,被告们所执行的法律是由当时的合法政府——纳粹政权所通过的。因此,被告不应该为执行当时的法律而承担责任。与此同时,被告们还主张,他们在担任法官期间较好的保障了公众的权益,因他们能够减少纳粹法律的适用。如果他们辞职,将会有更坏的人占据法官的职位。此案之于美国法官的外在压力在于:世界进入了冷战时期,美国需要笼络德国一齐反对来自苏联的日益增长的威胁。这部影片巧妙的探讨了与职责、责任有关的严肃的法律问题和道德问题,以及这些问题是如何重压在法官身上的。最终,美国法官斯宾塞·屈塞就这些问题交出了完美答卷。


  自七十年代开始,法官们在电影中的地位有两个主要的变化。第一,即使并非主角,法官们也往往是故事主线的一部分。第二,不幸的是,从很大程度上来说,法官们在银幕上的形象变得不那么光彩,他们时常被刻画为一个懒惰、贪腐,充满偏见并盲目自大的群体。当然,生活中会有一些与其类似的法官,但他们的品行绝不会达到电影所描述的那种程度。在影片《无罪的罪人》[7](Presumed Innocent )里,法官是片中一个极为重要的角色,但他曾收受贿赂的经历与性行为的不检点也成为了片中很重要的情节。在《深闺疑云》[8](Suspicion )中,法官本人就是他自己所主持审理的案件中的凶手。或许,最糟糕的法官形象出现在艾尔文·帕西诺(他并未饰演法官)所主演的影片《伸张正义》[9](And Justice for All )里。该片中有两位主要人物都是法官,一位疯狂而厌世,另一位则在一幕审判场景中被刻画成为了一个冷漠、卑鄙、自大并犯下了强奸罪的人。这二位是唯一出现在影片中的法官。


  电影《大审判》[10](The Verdict )中的法官是一个懒惰而又不称职的人。无论在审前裁决阶段还是审判过程中,法官都对原告充满了严重的偏见,对此,影片并未交代清楚原因。在影片的结尾,正义得到了实现,但与法官无关。


  影片《造雨人》(Rainmaker )[11]突出刻画了两位法官,一好一坏。首先出场的是那位坏法官,法庭上的他缺乏耐心,行为粗鲁。在他办公室的一幕戏中,这位法官与保险公司的律师串通以极低的价格来和解一起案件,他表明自己将会撤销这起诉讼,然后由律师提供一个适合的和解方案。第二位法官以审判法官的角色出现,他识破了辩方律师的阴谋,并给予了原告一个迅速而公正的审判。

  我看过的最有趣的法律电影是《我的表兄维尼》[12](My Cousin Vinny ),片中的法官是位坚持法庭程序细节并恪守司法礼仪的人。他与影片的主要角色——那位行事风格松散的辩方律师形成了鲜明对比。尽管这位法官在执行法庭纪律的过程中,有时侯会显得严苛而难以相处,但是他精于法律并专注于给予在他的法庭之上的人们公正的审判。

  现代电影所惯常使用的一个手法就是将法官置身于道德困境。尽管困境的解决能够改变影片的结局,但这种困境有时候是电影情节的主线,有时则是支线情节。影片《夜落曼哈顿》[13](Night Falls on Manhattan )就是一个将道德困境作为支线情节的例子。片中的主演是位检察官,他因为将一个凶残杀害多名警察的大毒枭绳之以法并送上法庭而声名鹊起。后来,实施逮捕行动的警员发现自己借以进入凶手家中,实施抓捕的拘捕令在抓捕前一天就已经过期了。检察官意识到了这一点,警员也将这一情况告诉了负责审理案件的法官。法官心里清楚,如果他确认拘捕令错误,凶残的凶手将得以释放,而英勇的警官将会陷入麻烦。影片的镜头显示,坐在警官对面的法官,签发了一份新的拘捕令并署上了逮捕当天的日期。与此同时,法官告诉电话里的检察官,(拘捕令的时间问题)一定是出了些岔子,因为他记得很清楚,拘捕令是逮捕的当天签发的,原始的拘捕令就在他的面前。毫无疑问,影片中的法官做了一个两害相权取其轻的选择,我猜想公众一定会认可他的选择。

  在影片《 霍顿法官与斯科茨伯勒男孩》[14](Judge Horton and the Scottsboro Boys)中,法官成为了影片的中心人物,他负责审理了这起著名的案件[15]——在三十年代的阿拉巴马州,一群年轻的黑人男孩被由于被错误的指控强奸了两名白人女孩而受审的案件。在当时,镇上(即斯科茨伯勒镇)的人们普遍的认为被告们有罪,在案件审理之初,霍顿法官可能也受到了这种看法的影响。一位医生所给出的证词几乎与强奸理论完全不一致。[16]这时,检察官告诉法庭,还有一位医生对女孩进行了体检,但是他的证词实质上与第一位医生的证词毫无差别。检察官请求法庭免除第二位医生出庭作证的义务。被告对此没有任何反对,法庭准许了检察官的请求。在走廊上,未出庭的第二位医生借故走近霍顿法官,提出想和他谈谈。虽然有些不情愿,霍顿法官最终还是同意了医生的交谈请求,二人随即进入公共盥洗室交谈。医生向霍顿解释说,基于自己的检查结果,他确信这些女孩并未遭到强奸。闻听此言,霍顿告诉医生必须在审判中作证,但是医生拒绝了霍顿的要求。他解释说,如果他为这些被告作证,他将无法再在家乡执业或生活,同时,他告诉霍顿,如果自己被迫作证的话,他将否认自己刚才对霍顿所说的一切。这使霍顿陷入了两难境地:他可以选择传召这位医生上庭作证,宣告此次审理无效(mis-trial ),或者继续审理本案。霍顿选择了继续审理本案,且并未提及医生和他交谈的小插曲,因为他相信,随着审判的进行,陪审团会发现对被告不利的证据完全不可采信,并宣告被告无罪。但是当他发现陪审团在讨论后带着被告有罪的判决回到座席时,他面临了一个新的困境。重新审理的动议(motion )被提出,霍顿可以在陪审团相信证人证言的基础上轻易的否决这个动议。准许该动议则有可能影响他的职业生涯,并使他受到很多邻人和朋友的排斥。[17]最终,霍顿选择准许动议,下令重新审理此案。在案件重新审理的过程中,新的主审法官以严苛的手段对被告定罪,而霍顿则在来年的法官选举中迅速失利。[18]

  迈克尔·道格拉斯在影片《地下审判团》[19](Star Chamber )里饰演了一位年轻的法官。他审理了一系列涉及宪法第四修正案[20]的疑难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即使被告的罪行十分明显,他也必须释放这些被告。当被指控虐待并谋杀了一个年轻男孩的被告被释放以后,心情郁闷的他去拜访了他的朋友和精神导师——一位老法官。老法官告诉道格拉斯,很多法官都有与他类似的受挫感,他们得出的结论是——法官就是法律,法官们有义务去解决法律与正义之间的冲突。这些法官们已经组成了一个秘密法庭,去审理那些在法律体系内却无法使正义得到声张的案件。这个法庭听审事实,作出判决,最重要的是执行刑罚。老法官邀请道格拉斯加入他们。随着镜头转换,法官们在夜晚组成了秘密法庭,并且聆讯了一起因程序原因而被无罪释放的犯有暴力犯罪的被告,法官们依次投票认定被告有罪,道格拉斯身列其中。

  现在看来,法官们在影视作品中的作用会越来越重要。在一部热播的电视剧集《白宫风云》[21](West Wing )里,虚构的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也成为了片中的主要角色。


  注释:

  [1]本文作者小霍华德·桑德曼法官 (Judge J. Howard Sundermann, Jr)系美国俄亥俄州第一上诉区法院法官,该法院为美国州地区法院,并非美国联邦地区法院,主要管辖汉密尔顿县辛辛那提地区的上诉案件。

  说明:原文无注释,正文脚注均为译者注。另,脚注处的影片公映年份系译者提供,如有讹误与作者无关。

  [2] 迈克尔·艾斯默(Michael Asimow),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学教授,斯坦福大学客座教授。

  [3] Asimow, Michael R., Bad Lawyers in the Movies. Nova Law Review, Vol. 24, P. 533, 2000.

  [4] 1959年。

  [5] 1947年。

  [6] 1961年。

  [7] 1990年。

  [8] 1941年。

  [9] 1979年。

  [10] 1982年。

  [11] 1997年。

  [12] 1992年。

  [13] 1996年。

  [14] 1976年。

  [15] 此案是美国宪政发展史上的极为重要的民权案件,美国最高院确立了重罪罪犯有获得律师协助的权利以及不能因种族原因将公民排除在陪审团外的原则,随后着案件所确立的原则的发展,美国最终确立了任何有可能被判刑而入狱的罪犯有权获得律师协助的原则,该案也最终废除了在美国南方陪审团全部由白人组成的做法。此案的案情简单来说是1931年3月,9名年龄在13至21岁之间的黑人男孩被控强奸了两名搭乘同列货车的白人女孩鲁比·贝茨(Ruby Bates)和维多利亚·普赖斯(Victoria Price) 而受审,8个黑人青年被草率定罪,并判处死刑。对此案有兴趣者可参看Powell v. Alabama, [1932],及Norris v. Alabama [1935]两案。

  [16] 事后,给两名女孩进行体检的医生说并未发生过强奸。尽管有这一证据,9名男孩中还是有8人被州法院定罪并判死刑。.

  [17] 当时美国的南方种族歧视严重,陪审团亦多由白人组成,任何帮助黑人的举动都会受到人们的排斥。

  [18] 在美国,大部分州的法官是选举产生的。

  [19] 1983年。

  [20] 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规定:“任何人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查封,没有合理事实依据,不得签发搜查令和逮捕令,搜查令必须具体描述清楚要搜查的地点、需要搜查和查封的具体文件和物品,逮捕令必须具体描述清楚要逮捕的人。其要旨在于限制政府权力,杜绝政府机构非法搜集证据。结合本文所提及的影片,简单的说就是政府非法取得的证据即使能证明被告的罪行,也属无效,法官在审案过程中必须排除这些证据,该判被告无罪就宣告被告无罪释放。

  [21] 《白宫群英》是一部以政治为题材的美国电视连续剧,于1999年至2006年期间分七季播映,本剧场景设定在美国总统官邸白宫的西翼,该处是虚构人物美国民主党总统约西亚·巴特勒(JosiahBartlet)的椭圆形办公室和总统高级幕僚办公区所在地,片中主要围绕总统和各位幕僚如何应对法律及政治事件展开,此剧集非常值得一看。

作者:小霍华德·桑德曼 | 葛峰 译,来源: 共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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