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4日星期六

廣東萬餘貪官涉逾50億元

(中央社台北14日電)中國大陸廣東省紀律檢查委員會表示,從2010年1月至今,廣東省共查處涉嫌貪腐官員逾1.08萬人。這些官員受賄總金額超過人民幣11億元(約新台幣51億元)。

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廣東紀委官員透露,查處這些貪官挽回的經濟損失將近18億元。但沒有透露相關貪腐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達到什麼程度。

另外,這2年來查辦的貪腐案件中,較為嚴重的案件,首屬導致303名官員落馬的前茂名市委書記羅蔭國貪腐案。

影響層面包括茂名市委書記、2名副市長、公安局長兼政法委書記以及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多名高級官員。

不過,通報卻沒有提及羅蔭國等人貪污受賄的具體金額,只表示查辦此案挽回的國家直接經濟損失達3.2億元。

羅蔭國在今年1月已經被移交中山市檢察院起訴。

另一名涉貪情節嚴重的官員則是廣東清遠市前政協副主席、統戰部部長阮灶新,他涉嫌受賄近1700萬元。

此外,前汕頭副市長蘇耀光也因涉嫌受賄已經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並被移交司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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