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3日星期三

中国浙江高院对吴英案重审改判死缓

备受争议的吴英案终审判决公布。浙江省高院宣布,改判吴英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吴英现年31岁,浙江东阳人,原为浙江本色控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2007年被拘捕。2009年,浙江省金华市中级法院认定,她在2005年到2007年间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七亿多元人民币,构成集资诈骗罪,判处她死刑。吴英不服,提出上诉。2012年1月,浙江省高院驳回吴英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法院复核。2012年4月20日,最高法院宣布,没有核准吴英的死刑判决,发回浙江高院重审。案件引发激烈争议。

官方媒体新华社报道称,浙江省高级法院经重新审理後认为,吴英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给受害人造成重大损失,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危害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但鉴於吴英归案後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并主动供述了其贿赂多名公务人员的事实,其中三人已查证属实并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判处吴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北京京鼎律师事务所的张星水律师在接受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吴英被改判死缓在他的意料之中:

“跟我的判断一样。我在几个月前就判断她的结局可能要改判,最大的可能就是改判死缓。因为她的集资行为,虽然是民间集资,但不是正常的合法的民间集资,带有一定的欺诈性质。所以我的观点认为她是有罪的,但是罪不至死。”

吴英案引起中国社会巨大反响,中国总理温家宝在3月14日人大闭幕之后的记者会上谈及吴英案时表示,这反映了民间金融的发展和我们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还不适应。张星水律师认为,民间借贷市场的安全,关乎中国金融环境安全,如何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拓宽民间融资渠道,值得经济和法律界继续探讨:

“我觉得将来的民营经济,尤其在金融领域能够打破垄断,能够允许民营企业在金融领域占有一席之地,甚至能够注册成立私人银行或者叫私营银行、民营银行,我觉得这是将来金融体制改革的发展趋势。民间融资和民间金融都应该放开,但是放开也没有多大风险,它诈骗就打击它,如果正常运营就保护它。”

在北京的法学博士滕彪也表示,吴英被判死缓在他意料之中,不过滕彪认为,吴英没有触犯法律,她最终被判死缓,是各种政治力量博弈的结果:

“包括浙江的一些官员,他们联名要求判吴英死刑,包括吴英判决生效之前,她的财产就被没收,然后被吞了、被分了,这些情况表明很多人希望把这个案子做成铁案。按照法律,应该判死缓的案件,现在各种力量决定还是这么判她。”

吴英案发生后,中国很多法学家、经济学家呼吁废除现行金融垄断制度,滕彪说,这也是吴英案带来的积极影响:

“国务院有讲话要把温州作为中国金融改革的一个试点。目前这种金融垄断已经非常严重地限制了中国民间金融的发展和经济的发展。所以打破金融垄断这是必须要走的一步。我想吴英案引起的民众的反响以及法学界、经济学界的讨论对于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多少有一点触动。”

滕彪强调,如果没有中国网民的强烈呼吁,中国最高法院恐怕不会不核准吴英的死刑。现在,吴英案已无法再度进入死刑复核程序。如果吴英对浙江省高院的最终判决不服,还能再度上诉,但滕彪认为,吴英案改判的可能几乎没有。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唐琪薇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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