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目抗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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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在孩子怒视下赶走一名女摊贩。
国际人权团体人权观察今天发表新报告表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城管局”)本应是负责执行非刑事的城市行政规则的协警机关,但因缺乏有效的官方监督、培训和纪律,在某些情况下,非但未保障公众安全反而加以危害。
这份长达76页的报告《“给我打,全部收掉”》记载城管人员的各种侵权行径,包括非法拘禁、非法暴力没收物品以及攻击涉嫌触犯行政法者(甚至导致严重伤害或致死)。
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说:“城管暴力执法,扭曲了法治的理念。有些城管没有进行明确有限的执法活动,反而还滥用权力。”城管局1997年设立,而在当今中国,至少656城市有多达数千名城管。
在原则上,城管人员负责维持环境保护管理、卫生管理、道路交通秩序和市容秩序等方面的非刑事行政规则,有法律依据时可对违反者施以罚款,但并无法律 权力予以拘留或暴力对待。然而,中国没有全国监控框架以规范城管职权,也未有统一的城管培训要求或城管行为守则,也未对城管滥权的控诉进行系统监督查处, 导致城管管制均为临时性且因地而异。“现在,城管人员被公认为是残暴野蛮的,犯了罪也不受惩罚,”理查森说。 “对许多中国公民来说,‘城管’等同于暴力、非法拘留和偷窃。”
在一些暴力冲突事件中,城管成了受害者。人权观察调研发现,近几年发生4起城管执法遇害事件。
25名受害者向人权观察描述被城管暴力相向的经历,譬如被打耳光、推搡、推跌、暴力压在地上、拖曳、拳打脚踢、从车子扔到路上等等。受害者多为流动 摊贩。尽管城管人员并无法律权力拘留嫌疑人,一些受访者表示曾遭扣留。其中几位说,被拘留时或抗拒拘留时遭到暴力对待, 更有许多小摊贩反映车子、物品都被没收。在一些情况下,城管以缴交罚款作为领回物品的条件,罚款款项似乎是任意设定的,令民众怀疑城管当局存有腐败问题。 绝大多数受访者表示,城管拒绝提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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