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8日星期五

賴昌星未判死刑 網友:玩越大越安全

特派員洪肇君/廈門報導

賴昌星獲判無期,但一審判決書寫到的走私總金額以及涉賄金額,低得出乎一般人的理解,英國媒體曾經報導,賴昌星涉走私金額至少800億(人民幣,下同),而網友對賴昌星賄賂官員只花了不到4000萬,也頗有異見。

 昨天一審判決結果出爐,網路熱議,網友「凱迪貓眼看人」:賴昌星用3912.89萬元(賄賂金額)換來了139.99億元淨財富!等於說1塊錢行賄能換來358.9元!──看來行賄真是個一本萬利的事情!行賄的收益率是35890%!──看來貪官真夠無恥!為了1元錢,不惜讓國家損失358元。

 照心:當初引渡,我國承諾不判賴昌星死刑!法律還是挺活分的,看來現在是玩得越大越安全。辣薑:賴昌星一審判下來了,無期!這相比於吳英,感覺輕了;相比於對油價的調控,感覺重了。

 還有廈門的網友直白的說:「這麼多年了,您無論如何也別覺得委屈,至少好多駕駛員記得你,特別是在油價瘋漲的今天。」

 更有網友說:「賴昌星犯罪,但沒犯法」。有人說:「相比於吳英(非法集資案),賴昌星只被判無期,吳英卻是死刑。」



台灣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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