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8日星期四

刘京生:“六四”迈不过去的坎儿


“六四”是迈不过的坎儿,是必须解开的结。中共几十年的统治在那一天就已经盖棺定论,罪恶统治的本质一览无遗。这段历史是无论如何也抹不掉的,哪怕今天就将权力回归于民也无法逃脱历史的审判。这就是宿命,罪恶的宿命,在罪恶发生的那一刻就注定了,杀人者必须付出代价——宽恕只有在这个意义上适用,可以不以生命为代价——这不是我的意愿,我的要求,是法律的,只要人类社会还有法律,杀人者被押上审判台是逃不掉的。

二十三年过去,当年的那一夜可否被淡忘?有些人真的在淡忘,忘记了那场屠杀,忘记了医院里布满的尸首,撕心裂肺。似乎,这种淡忘理直气壮,冤冤相报会使社会进入到万劫不复之境地,社会动荡,百姓遭殃。人们应当珍惜现在的一切:富裕、繁华、自由、阳光。人们还活着,享受着活着的乐趣、幸福,享受着爱与被爱,享受着家庭带给人们的天伦之乐——活着,多好呀。

没忘记那些死去的人吗?在那场大屠杀中死去的?没有!我们再说他们,在念他们,在赞美他们。可他们已经不在了,说他们,念他们,赞美他们,他们都听不到。说、念、赞美不过是安抚一下活着的人的愧疚,不过是找回失去的自尊——这都是活着的人很乐意去做的事,趁着这个机会,好好的表现一番,彰显一下自己的“良心”或与众不同的“价值观”。

离奇的是,面对血流成河竟有人能如此冷静,口中念念有词:善哉善哉。宽恕这些不知做了什么的刽子手吧。这真是一种升华,高不可攀,真不知这样高尚的人在自己面对死亡时是否也会如此坦荡?的确,您是在说自己的感觉、自己的认识、自己的信仰,别人似乎不该如此大惊小怪,自由言论有什么不可?自由言论意味着要为这一自由的后果负责,您有说的权利,别人也有——你既然已经将自己的“宽恕之心”公之于众,那就不再是您自己的事了。您需耐着性子的也听听别人的自由言论。

面对“宽恕”之声,反驳之声也显得格外怪异,纠缠于是否是“受害者”,这重要吗?不是受害者就不能表示宽恕与否?法官从来就不是受害者,就不能审判?这是什么思维,什么逻辑?“六四”问题的关键是:有没有人在犯罪,谁在犯罪,犯了什么样的罪。纠缠于谁是受害人就很容易将视线偏离“六四”问题的本质——无法无天的权力。再说,即便所有直接受害者都宽恕了“六四”的凶手,这些凶手就可以不了了之吗?拿法律当什么了?有些罪是可以宽恕的,有些罪不行,即便“神”想宽恕也不行,这是一个社会常识,很奇怪,挂着那么多光环的学者、专家竟对这些常识一无所知——单以这些人的行为来预测中国民主转型的时间,恐怕一百年后还是一个梦——好在,没有多少人会相信这些人还能左右未来。

“宽恕之声”在此时沉渣泛起并非偶然,与和平、和谐、妥协如出一辙,误认为它是当今之潮流——除了中俄,没有多少国家在坚守这些所谓的“潮流”。中非及阿拉伯世界再次证明,只要有罪恶的权力存在,就必然有反抗,权力者对反抗的镇压越残酷反抗就越激烈。世界上的大国都在扩充军事力量,这并不单单是为了吓唬人——威胁世界的罪恶权力始终存在,面对这些威胁,就要保持高压的态势,随时准备付之武力。也只有具备了强大的军事力量之后,对话,和谈的主动性才会掌握在自己手中,否则,只是一厢情愿的个别意念——爱不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拯救世界。

为了“宽恕”寻找理由是再容易不过的了,实在不行还可以借助于“神学”理论。中国的神学“大家”都习惯做这种事,不管自己是否真的信了耶稣。这实在应当怪罪于中国的应试教育体系,教出的“大家”都只会大段的引用名人名句。您就不能说些自己的话,为自己的观点、信念寻找一些像样一点的理由?您老说“神”说的话,您不觉得您跟文盲无异?找本书,谁不会抄,即便不会还可以找个代笔的,这不难。虔诚的教徒也见过不少,都是人,有爱也有恨,爱恨分明,无私无畏。我看美国人也一样,到了战场也一样要杀敌——真正渴望和平的人都免不了要杀敌,不杀敌和平无法实现。我不相信,杀敌的都不是耶稣的子民,更不相信,美国的法官都是无神论者——只有无神论者才会杀人。很多人嘲笑无神论者是专制之源,我以为这一说法是颠倒黑白的谎言——权力的罪恶与有没有信仰没多大关系,绝对权力下的“好人”也会变成“坏人”。

人说“神”的话,大都不可信,至少对我来讲是如此。人传达“神”旨意也大都是人的意愿,无法在“神”那里得到验证。耶路撒冷战事不断,是“神”在爱人还是在恨人?爱谁,恨谁?还是这些信徒都“不知他们在干什么”?或者都是伪信徒唯有您是真的?我就不相信,“神”只讲爱,从来就对罪恶熟视无睹。

别再欺世盗名了,和谐、和平、妥协、宽恕并不是绝对的善,相反,在特定的国度,它们是掩盖恶的代名词。权力不仅靠血腥的屠杀加以维系,还要靠谎言加以维系,当人们相信这些谎言后,就已经成为权力下的奴隶——和谐、和平的与罪犯,与奴隶主共舞,宽恕他们的所有罪行,以便他们去犯更多的罪,当然,您还可以继续对他们新的犯罪给予宽恕。

“六四”是迈不过的坎儿,是必须解开的结。中共几十年的统治在那一天就已经盖棺定论,罪恶统治的本质一览无遗。这段历史是无论如何也抹不掉的,哪怕今天就将权力回归于民也无法逃脱历史的审判。这就是宿命,罪恶的宿命,在罪恶发生的那一刻就注定了,杀人者必须付出代价——宽恕只有在这个意义上适用,可以不以生命为代价——这不是我的意愿,我的要求,是法律的,只要人类社会还有法律,杀人者被押上审判台是逃不掉的。我们还活着,或幸福或苟延残喘的活着,我们可以因强制而无所事事,但不能泯灭良知,“高贵”地宽恕那些杀人不眨眼的屠夫。您敢对那些已经埋在地下二十三年的冤魂说:我宽恕这些杀害你们的屠夫了?

没有任何人有权利要求活着的人永远的想着那些死去的冤魂,我也无权要求您对那些冤魂诉说您的良知与清白。您竟可以继续您的善恶不分,传播您的伟大的“神”的理论。我真为自己那么长时间对您的崇拜而羞愧,至今您在绝食前一夜在“北大”激情四射的讲演,依旧在我耳边徘徊:“我也是个女人,也有爱,也想生孩子,过正常女人的生活......但我不能......”。第二天早晨,我又在“北大”校门口看到您走在了绝食队伍的最前列......。从此,您就成为我的偶像,二十多年不曾改变。岁月流逝,已物是人非,我是该记住当时的那些话,那些场景还是该忘记?

刘京生,民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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