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9日星期五

三一 vs.奥巴马 谁违反了美国法律?



陆杨

华盛顿 — 中国最大重型机械制造商三一集团就起诉美国总统奥巴马一案召开了吹风会。该跨国集团高管说,打官司的目的就是要求奥巴马赔偿经济损失。中国国际贸易专家说,三一集团起诉美国总统开了中国企业跟美国总统打官司的先河。

*吴佳梁:告奥巴马系被逼无奈*

总部在湖南的三一集团因起诉美国总统奥巴马最近广受关注。该集团10月18日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就该案相关背景和三一集团的诉求向媒体做出说明。

三一集团在会上声明,这个官司的起诉方是在美国注册的罗尔斯公司(Ralls Corp.)。集团副总经理、罗尔斯公司首席执行官吴佳梁表示,打这场官司的目的就是要求美国总统补偿三一集团的经济损失。

上月底,美国总统奥巴马发出行政命令,禁止三一集团“关联公司”罗尔斯公司,在美国西海岸俄勒冈州军事基地附近兴建4座风力发电厂,并要求该公司在两星期内撤走全部财产和装置,3个月内撤出全部投资。美国政府认为,该公司为三一集团两位高管共同所有。该项目可能会威胁或损害美国国家安全。

罗尔斯公司“共同高管”之一的吴佳梁星期四对美国之音表示,打官司是被逼无奈的选择。因为,美方不给他们补偿,也不许转让项目。他说,想让美方撤销禁令基本是不可能的,只是希望得到经济赔偿。

吴佳梁说:“我觉得改变它的决定会很困难,因为这是总统签署的法案。我是只是要寻求一个合法的补偿。总统你也不能说违背美国宪法,没有程序地就剥夺我们的财产吧。”

吴佳梁说,接到禁令之前,罗尔斯公司已经对被禁止的风电项目投入了数千万美元,因为奥巴马的总统禁令,给三一集团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达2000万美元。

*原告系三一集团全资子公司*

罗尔斯公司是三一集团2010年在美国德拉瓦州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两位控股人是三一集团副总裁、财务总监段大为以及副总经理吴佳梁。按照美国有关法律,三一集团通过两位控股人对罗尔斯公司有控制权。实际上,罗尔斯就是三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罗尔斯跟美国的官司始于今年2月底,当时公司从一家希腊公司手里收购了位于俄勒冈州的Butter Creek风电场项目,还取得了该项目建设的全部审批和手续。

今年7月25日,美国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CFIUS)以国家安全为理由要求罗尔斯公司立即停工、立即移走全部设备,禁止任何人进入,只允许CFIUS同意的美国人进入移走设备。三一集团认为受到CFIUS的不公平待遇,于9月12日将CFIUS告上法庭。

9月28日,美国总统奥巴马以可能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为由,发布总统禁令。奥巴马随后成为三一集团官司的共同被告,也是因为商业并购案成为被告的第一位美国总统。据报道,诉状已经递交到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地方联邦法庭,11月28日将在美国开庭审理此案。

*梅新育:三一被禁 美选战需要*

三一集团子公司在美国投资被禁事件,正值美国总统选举年。而中国牌是民主、共和两党总统候选人竞选过程的话题。罗尔斯公司执行官吴佳梁认为,这个案子,政治的成分占得更多一些。

出席三一集团媒体发布会的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与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也对VOA表示,“我认为是跟美国的大选是有关的。如果不是着眼于大选、做姿态、争取选票,奥巴马他不会签署这么一个总统令。”

梅新育还表示,从中美签署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看,美国总统和投资委员会的做法,既违反了美国法律,也违反两国投资保护协定,同时还可能对正在谈判的中美新投资保护协定形成障碍。

中国媒体援引参加了这次三一吹风会的跨国诉讼专家郝俊波的话说,美国财政部有关发言人认为,三一集团“肯定会败诉”,因为CFIUS本身有个规定,说他们总统有关行政命令不受宪法的司法审查。

*吴佳梁:官司有胜算*

三一集团副总经理、罗尔斯公司CEO吴佳梁告诉记者,打官司之前他咨询过多名美国的律师,希望知道一个外国公民在美国的合法经营的企业的财产是否受到美国法律的保护。律师告诉他,应该受到美国法律的保护。吴佳梁说,他这才决定打这场官司,他说,这场告美国总统官司的胜算几率有八成。

吴佳梁说,三一集团告奥巴马案的律师团队阵容豪华,包括两位前美国司法部副部长、一位美国海军前首席律师和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博士、美国美瑞律所合伙人夏廷康。夏廷康是大陆留美学生,目前是佐治亚州执业律师,主要业务是知识产权纠纷案。

中国的国际贸易专家梅新育说,不管这场跟美国总统官司的结果如何,三一集团都已经在中国企业经济发展史上,开创了中国企业海外维权的先河,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


美国之音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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