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嘉明先生訪談錄
陳宜中(中央研究院人社中心副研究員)
六、反“和平演變”
陳:“六四”之後,當局一度“反和平演變”。一般認為是鄧小平1992年的“南巡”扭轉了倒退的可能性。您怎麼看?
朱:鄧小平“南巡”是重要的。但是,在“六四”之後的中國,是否可以真的放棄經濟改革和開放,重新倒退到毛澤東時代?我認為那是不可能的,因為十年的改革開放已經置中國於不可逆的狀態。
首先,幾億中國農民不允許倒退,人民公社制度已經土崩瓦解,完全沒有可能復辟。其次,計劃經濟制度完全支離破碎。別的不講,只講價格體系:1988年價格闖關之後,不僅僅是生活資料的絕大部分,而且生產資料的大部分已經開始由市場決定價格。雙軌制以人們難以想像的速度在並軌。
第三,中國國有企業自主權的擴大,各種形式的承包,甚至股份化正處於全方位試驗階段,沒有什麽力量能夠停止這種大趨勢。第四,社隊企業沒有因為“六四”事件而影響它的擴張和膨脹。第五,中國的對外開放特區,外國直接投資進入和對外貿易擴張的局面已經形成。
此外,中國地方政府具有了從來沒有過的經濟實力,和與中央政府討價還價的經驗。一言以蔽之,形勢比人強。經濟改革開放的大勢,並不是由幾個反對經濟改革的代表人物,或者諸如陳雲的“鳥籠經濟”思想,或者“反對和平演變”的政治運動所能扭轉的。
中國共產黨之所以沒有重蹈蘇聯覆轍,並非因為“六四”的鎮壓,實在是受惠於1980年代的經濟改革。“六四”以後,江澤民代表的中國共產黨新的領導集團,成了1980年代經濟改革和開放的最大受益者。對此,鄧小平看得一清二楚。也就是說,鄧小平“南巡”,並非是擔憂改革倒退。鄧小平深刻的意識到,只有經濟改革和經濟發展,才能保證中國共產黨的政權。這才是他的“發展是硬道理”和“南巡”的根本意義所在。
人們還忽略了鄧小平“南巡”的真正後果,那就是:徹底排除了政治改革的可能性。鄧小平的所謂不爭論、不討論,就是要避免人們重新解放思想和重新評價“六四”。這是一種新時代的“愚民政策”,應該說,這套政策對延續共產黨的政治體制是有很大作用的。
陳:按您的意思,“南巡”是“六四”後的經濟改革開放道路和1980年代道路的分水嶺。
朱:完全是這樣。1980年代的改革奠定了不可逆的經濟格局,為後20年經濟改革提供了豐富的歷史遺產。但如何繼承這份遺產,對中國走向關係重大。在1980年代的改革中,有三個基本問題並沒有最終解決,遺留了至少兩種選擇。
第一個問題是政府和市場的關係。像中國這樣曾經經歷計劃經濟的國家,在經濟改革中選擇市場經濟取向,卻需要由政府來完成。這使得政府在經濟改革中的實際作用不是縮小而是擴大,並且形成政府推動改革的路徑依賴。
以農村改革為例,1981-1985年,農村改革每年都是以中央一號文件下達。這個問題困惑了1980年代改革的全過程:或者是放任政府在改革中作用膨脹,或者是首先設計對政府本身的控制?但對政府本身的控制是政治改革的範疇,所以在1980年代,中國決策集團形成了進行政治體制改革的基本共識。然而,“六四”之後新上台的中國統治集團做了前一種取向,就是放任政府的權力無限制地膨脹。後來的制度性的貪腐,是這種取向的必然結果。
第二個是中央和地方的關係。中國是一個大國,應該允許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發展模式,為此,需要地方政府有自主權。趙紫陽有足夠的封疆大吏的經歷,瞭解地方政府的需求,在1980年代嘗試了包括“分灶吃飯”的財政體制,希望給地方政府較多的財政資源,形成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積極互動關係。
但1992年之後,中央重新建立對地方控制的政治和財政體制,設計了所謂的“分稅制”,導致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減少。而地方政府需要經濟增長,需要投資擴張,最終釀成人們現在熟知的土地財政,進而發生了地方政府、銀行、開發商和房地產商的畸形結合,而且尾大不掉。
第三個是如何平衡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的關係,建立多元化的產權結構。在1980年代,在這個問題上,有兩個主要思路:一個是通過實現股份制,改造國有企業單一所有制;另一個是通過刺激民營企業的發展,增加民營企業的比重。
1992年之後,中國的重點集中在所謂國有企業的改制上,其後果一是大量國有資產流失,為與政權接近的利益集團劫取;二是有些行業進入國家壟斷狀態,像石油、電力、通訊。胡耀邦和趙紫陽時代的改革遺產,並沒有得到正面的使用。民營企業雖然有了很大的發展,但總的來說處於被限制、被壓抑的狀態。
總之,1992年之後的中國在面對1980年經濟改革的遺產的多種取向中,在抑制還是放任國家壟斷的幾個關鍵方面,做出了壞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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