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本報昨日指出,日本四名議員登上釣島,並不是個人衝動行為,而是日本政府對華戰略測試,是國家行為。因此,中國相關反制行動也應該針鋒相對,採取民間主動、政府暗助的方式反擊。
沒想到,中國政府嘴上「強硬」抗議,手上卻粗暴打壓民間的保釣行動,保釣船隻沒有被前方日本巡航船扣押,反而被後方的冷槍暗箭所傷。就像當年的岳飛抗金,原本直搗黃龍勝利在握,但被宋高宗與秦檜十二道金牌召回,前功盡棄。
年前,日本《朝日新聞》旗下最新一期《AERA》周刊爆料,二○○四年,時任日本外相川口順子訪華,與中國總理溫家寶達成「密約」,主要內容為「中國不放保釣船出海、日本不羈押人」。如今看來,這個密約的確存在,日本已全面撕毀密約,但中國仍然奉之若寶,刻板遵守。
唾面自乾 寧做烏龜
有關密約完全不平等,相當於現代版《馬關條約》,實際上是北京默認了日本海上保安廳對釣魚島的管理權,也相當於將釣魚島主權拱手相送。至於「中國不放保釣船出海」,更等同於中國不許本國民眾保釣,防止給日本添煩添亂。
釣魚島是中國的固有領土,也是祖先留給國人的遺產,當局卻坐視釣島旁落日人之手,禁絕國人熱血保釣,如此顛倒是非,黑白不分,如何對得起中華民族的列祖列宗?祖先當年「犯強漢者,雖遠必誅」的血性,如今已成為「唾面自乾,寧做烏龜」的奴性。
歷史是一面鏡子。當年秦檜一心求和,與金國達成「紹興和議」,割讓土地,上表稱臣,贏得一時苟安,還不是遺臭萬年?李鴻章簽署《馬關條約》,割讓台灣和澎湖列島,「相忍為國」,還不是被後人痛罵為漢奸?
中國在東海防保釣,在南海怕菲越,「韜光養晦」實際上已是縮頭烏龜的代名詞。五代十國時,後蜀的花蕊夫人徐氏,蜀亡被擄入宋,宋太祖召她陳詩,她作了首《述亡國詩》:「君王城上豎降旗,妾在深宮哪得知?十四萬人齊解甲,更無一個是男兒。」將那些鬚眉男子罵得狗血淋頭。今之中國何嘗不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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