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4日星期五

專家籲勿逼民間資本出走

《大公報》

據新華社北京二十三日消息:溫州商人林春平成功收購了美國大西洋銀行,其創業精神上月底在浙江省民營經濟萬人大會上受到浙江省委負責人的稱讚。

「經商積累了一定資金,錢總要有投資方向。」林春平説。他購買美國銀行的消息,在國際金融危機持續以及中國中小企業資金緊張、民間借貸不時曝出問題的背景下,受到廣泛關注。

避免造成資金外流

值得關注的是,雖然林春平收購的資金來源於其海外公司,但國內一些專家學者表示,林春平的「成功」很可能引發資金雄厚商人的效倣,容易造成資金外流,中國應推進相關改革,給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的機會。

林春平也證實了這一點。他説,自從他收購銀行的消息傳開後,至少有上百人向他諮詢過收購境外銀行的經驗。「在溫州,手上有一兩億現金的人不少,溫州不差錢,這些人的錢怎麼個出路,國家一定要考慮起來」。

財經評論人葉檀認為,就收購本身來説,林春平做了一筆很好的買賣。同時,不管收購資金是否來自國內,這一行為屬正常的資金流動,不應被視為資金外流。「收購給我們的啟示是,國內中小金融機構要加快改革,不能把它們『逼』出去發展,否則就會有大規模資金外流的風險」。

貸款公司未發揮作用

葉檀説,近年來中國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中小金融機構數量發展很快,但它們服務中小企業的作用沒有發揮出來,目前的規則不利於民間中小金融機構的發展,主要就是政策捆綁厲害,激勵機制不足。

「只要國家有政策,我們還是會把錢留在中國。畢竟到國外投資有很多風險。」林春平認為,中國的金融業需要改革,溫州的金融業尤其需要改革。「溫州的問題是錢太多,地方銀行太少,錢沒地方去,如果溫州地方銀行的盤子大一些,就不會出現去年那麼多事」。

亞洲開發銀行中國代表處高級經濟學家莊健説,近兩年來,中小企業的發展遇到了融資難等問題,而民間資本投資渠道又較匱乏,這樣很容易産生民間借貸的系列問題,這些都需要進行規範,讓民間資本能為中小企業融資帶來幫助。

雖然2005年「非公經濟36條」以及2010年的「新36條」等很多中央文件都明確提出鼓勵、引導、支持民間資本進入金融等行業,但莊健認為,因為沒有細則,新舊「36條」都很難發揮作用。

民資進場遇玻璃門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不久前在聽取社會各界人士對《政府工作報告(徵求意見稿)》的意見和建議時説,推進壟斷行業改革是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與此相適應,是要促進民間資本進入金融、能源、交通和社會事業等領域,這不僅能緩解經濟發展的困難,而且能夠推進整個事業的發展。

溫家寶説,「新36條」沒有落實,民間資本進入就遇到玻璃門、彈簧門。今年上半年一定要把實施細則制訂出來。

莊健説,希望年內出台的細則能有所突破、改進,尤其需要可操作性,這樣也許可以為民間資本進入金融等領域帶來曙光。

展望未來,林春平説,他和很多商人一樣都密切關注相關改革,如果能在中國從事金融業務,他肯定會進來,服務對象也是中小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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