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2日星期一

政治犯條款? 修法引爆爭議

台灣 聯合報

正在召開的中國大陸人大會議,會內、會外出現了新焦點,那就是修法之爭。這次會議提交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上星期四提交大會審議後,先在會內出現程序性爭辯,之後外界出現了激烈的反對和要求暫緩審議的聲音。十四日如何交付人大表決,受到關注。

刑事訴訟法在大陸有「小憲法」之稱,因為直接關係到公民的基本權利、規範並限制政府機關的行為。修改刑訴法,本意是希望整個社會法治能走向民主化和科學化,並且更保護人權。

但這部經過多次審議的法律修正案草案,提交審議後就有爭議。首先有政協委員聯名提出意見,因為政協的議程安排只討論半天,而且是短短兩小時,這怎麼審議?

提供給人大代表審議的時間稍長一點,但也就僅僅四小時。

更嚴重的是,有代表認為過程有違立法法。因為重要的法律修正案,事前要提交代表審閱,現在提交代表的草案文本和一月發給代表的不是同一文本。如果證明兩分文本有出入,就可能違反立法法。而媒體記者則被阻絕在審議的大門外。

對社會來說,更大爭議在於內容,特別是第七十三條的修改條文,此屬新增條文,爭議部分內容是監視居住,對涉嫌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的,可在指定居所執行,除無法通知的,應在廿四小時通知家屬。

這條與兩岸正在洽商的兩岸投資保障協議也相關,照條文之意,台商只要涉及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就可不在廿四小時通知家屬之列。一旦大陸將國安範圍無限上綱,台商的人身安全將無保障可言,必須加以釐清。

目前社會上反對的聲音一天天增強,網路上也充斥了批評聲浪。北京理工大學司法高等研究所就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建議稿廿五條,在提交審議前一天,已以掛號寄至全國人大法律工作委員會,內容指刑訴法關係到每個人的自由與安全,出於普通人的恐懼與憂慮,出於法律人的責任與理想,必須表達意見。

其他法律界人士的反對聲音,也相當強烈。著名法學家何兵在評論中說,必須廢除刑訴法草案異地監視制度,因異地監視實質等於羈押,這些異地羈押場所將會失控。他呼籲人大代表「一定要擦亮眼睛,防止被騙。」

律師陳有西說,七十三條很明顯會成為一個「政治犯條款」,在中國大陸民主法治進程的較量中,很可能以後會有人為此流血。通過惡法,將讓人民和國家付出長遠代價。

没有评论:

明鏡關注點

明镜博客 » 时事

明鏡歷史網

明鏡網

明鏡十大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