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3日星期五

谁来监督人大代表?

按着常理,选民选人大代表,选民、公民就能监督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代表选民、公民去监督官员。可中国的人并没有按着常理来,选民不能选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不能监督官员,何况人大代表自己就是官员。人大代表监督官员,就等于人大代表监督自己,自己监督自己,这就把政治行为被迫变成伦理行为了,即廉洁自律。

  这其中的理论来源就是马克思的《论法兰西内战》,且不说当时的巴黎公社只存在七十二天,所发生的事件有无普遍性尚存有疑问,就是没有疑问,把这一事件中所采取的措施放在常态中,也是一个难以实行的事。巴黎公社其中的一条也是众所周知,那就是马克思认为巴黎公社采取了议行合一的原则,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一个人既可以当代表,也可以当行政官员,这样有行政效率。如果细看,马克思在描述了巴黎公社的做法之后才说公社不应当是议会式的,而应当议会和行政相统一,这个应当,就有应然的意思,只是这个应然,被后来的社会主义国家变成了实然。这种实然也省去了好多前提,要知道,巴黎公社可是分派别的,多党制的。而多党制一直是马克思的主张,在《共产党宣言》中的政党,就是一个复数,就是多党制,在德国的社会主义政党也不是一个,就是报纸也是多个。也就是说,如果存在议行合一,那么得有多党制、多媒制、言论自由作为支撑。巴黎公社失败了,也意味着当时的议行合一失败了,多党制失败了,多媒制失败了。失败的是历史,失败了也可以从头再来,失败了也可以重新试,不能说一次败了以后就再也没有重新试的机会,自然科学可以成百上千次试验,社会科学也可以进行试验,只是不能以牺牲生命、牺牲人的尊严为代价。

  社会主义国家把议行合一进行了重新试验,却没有把多党制、多媒制、新闻自由拿过来一起用,结果议行合一变成了专制体制的一部分,这以苏联为代表。议行合一的前提是普选,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社会主义发展方向——人民管理。没有普选,人民管理的发展方向就是一句空话。普选就是一人一张选票,没有选票,就没有普选。普选和巴黎公社的竞选联结为一体,虽然失败了,却也死得轰轰烈烈,名垂史册。台湾现在的竞选普选和素质没有什么关系,和权利有关系,有选票有关系。巴黎公社的无产阶级有什么素质?台湾人民有什么素质?当时国民党统治下的共产党区的老百姓有什么素质?选票一拿,权利一实现,民主也就来了。普选来了,竞选来了,民主也就来了,监督也就来了。没有普选,哪来的监督,没有普选就是有监督也是空的。虽然巴黎公社存在七十二天,但因为是普选,巴黎公社也就有了重新提炼的价值。巴黎公社的代表有人民监督,监督得很彻底,代表可以随时撤换,工资和普通人的工资也一样。随时撤换的监督,只有普选才能做得到。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是照搬苏联政治体制的国家,苏联只有议行合一,中国只有议行合一。和苏联一样,普选没到,议行合一就已经定型,议行合一好的东西没有学来,就是马克思认为议会里的坏处也没有学来,坏处在马克思看来就是议会的清谈馆,这种清谈馆,实际上是议会在议的监督职能,监督行政职能,由于中国的人大代表没有专职化,清谈馆的监督职能也不存在。现在的人大代表有百分之七十是官员,还有百分之三十左右是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在没有普选的前提下,谁来监督官员?这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实践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无论如何说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来管理国家、管理社会、管理文化教育事业都是一句空话。

  需要考虑的问题是:第一,马克思主义这面大旗还要不要扛?如果扛,人民就能监督代表。如果扛,就要扛到底,扛到底就把马克思的政治观拿过来把理论转化为实践。马克思的政治主张非常简单,政治上民主自由,普选竞选不分,政党共存竞争,多媒制保障言论自由。如果这个大旗扛下去,给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注入了合法性。有人说马克思是革命论,革命论只是其中的一面,马克思还有建设论,革命之后的建设就是把资产阶级的共和国搬过来给无产阶级用,民主只是一个工具,这个工具主要是保障所有人的自由,而不是保障一部分人的自由,马克思认为未来社会的共同体,就是包括所有人。马克思就是有议行合一的思想,只要有普选,有竞争,有辩论,有多媒制,即使一个人一官二任,官员代表也横行不到哪里去。

  第二,政治体制改革还要不要搞?如果搞,议行合一也能监督代表,尤其是官员代表。现在有一批人,主张中国模式论,这实质就是主张政治体制不再搞了,模式已经形成了,政治体制就没有再改的必要,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就证明这种模式是成功的。还有人把广东概括为广东模式,把重庆定义为重庆模式,这两个模式都是人治模式,人治模式具有不同特点而已,其实质还是强人政治、人治政治的实验,模式还谈不上。无论是中国模式论,还是广东模式论,重庆模式论,都不是模式,都是一种人治的试验,而不是法治的实践,现代宪政民主的实践,这种模式无非是政治专制、经济权贵市场、文化权力支配愚氓,社会低保障维稳和谐。这种体制产生代表,但不是人民的代表,而是人民被代表。人民对代表们的事不知道,代表们在大墙里决策,大墙外的人只收到代表从墙里扔出来的政策、产品,却不知道大墙里面的代表是如何运作的。代表不在阳光下运作,代表又不是人民选举出来的,人民如何监督代表们的言与行呢?只要政治体制不改革,人民就监督不了人民代表,让人民监督代表或者流于形式,或者被打压,被跨省,被关于黑监狱,被失踪,被出国。人治的体制只有官员代表监督人民,而不可能是人民监督官员代表。

  第三,政治家到底有没有大历史的担当?如果有担当,政治家就要进行顶层设计,顶层设计就会有底层支持,否则就会底线失守,顶层派系林立,丛林法则就会不请自来。中国不缺政客,但中国缺政治家。中国不缺少经济政治家,但缺少伟大的政治政治家。中国的经济,不用主动去发展,让其顺其自然就好,经济政治家的能力就是让其经济回到本来面目,按着哈耶克的说法就是经济有其自生自发秩序。但如华盛顿那样的伟大的政治政治家还没有出现过,顺应时代潮流的政治政治家有人说过,但没有做过,那就是孙中山,因为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孙中山也强调效忠,不过孙中山还是给中国留下了一大笔政治遗产,其中之一就是已经在台湾开花结硕果的宪政民主。目前,中国已经走上了关键路口,走上政治的十字街头,一头是民主,一头是专制,专制倒台如多米诺骨牌,是主动选择民主还是被动选择民主已经摆在政治家的案前。政治政治家能否出现取决于政治家的历史担当和政治决策。

  第四,社会到底能不能自治?自治是民主的前提和基础,没有自治,民主也会成为空中楼阁,所谓地基不牢,地动山摇,没有自治,公民没有自治经验,人民监督代表也就成了一个政治难题,有了自治经验的公民,才会有政治监督的能力。在封建社会,皇帝管得并不多,县以下基本自治。在毛泽东时代,连队设党支部,排设党小组。建国后,毛泽东把这种军事体制搬到常态的社会中来,使县以下的自治失去了可能性,形成了对全社会严密布控的体制,就是有点想法,还得向党汇报,唱支山歌还得给党听,党本来是一个政治概念,也变成了一个伦理概念,党也成了妈妈。可妈妈管得太多,公民就失去了自治能力,失去了自主能力,一切都听党的,党叫做什么就做什么,公民就是选举了代表,也不会监督代表,最终是党管人民代表,组织部管人民代表,人民管不了人民代表。

  第五,议行合一有没有分立的可能性和现实性?有一种可能性,就是议行合一必须有普选等一系列制度,人大代表才能受到监督,人大代表才能监督官员。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代表可以监督官员,人民可以监督代表。从顶层来说,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国务院就是分立的,如果各级地方政府都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一样,权力是分立的,如果再能把分立的制度细化起来,运行起来,是可以起到互相监督和制约的。权力不分立,人大代表不但不能监督自己,还会助长权力滥用、权力腐败。如果人民代表大会制订宪法和法律、修改宪法和法律,还会把官员意志变成法律意志,使宪法和法律成为权力滥用和腐败的保护伞。

  总之,在现有体制下,谁也不能监督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也无法监督官员。要监督人大代表,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实行人大代表的普选。

作者:木然,原载: 中国选举与治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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