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3日,是震動中外的“九一三”事件40周年。
自1971年“九一三”事件以來,對事件的主角林彪和這個事件的爭論就沒有止息。
林 彪是中國現代史上一個極特殊的歷史人物。生前被尊為中國第二號神,死後卻被貶為中國第一號鬼,辭世40年,仍“謎”霧重重。本文作者20年餘年致力搜集林 彪史料,逐年逐月逐日,詳記林彪的一生,從他讀孔子開始,到考入黃埔軍校,身經百戰,最後成為十大元帥中最年輕的元帥,林彪的一生幾乎涵蓋了整個中國革命的全過程。
1967年2月20日 11時,毛澤東對周恩來送審的中央給全國農村人民公社貧下中農和各級幹部的信稿批示:林彪同志閱後,退汪東興照辦。中共中央當日發出。
毛澤東在《中央軍委八條命令的通知稿》上批示:總理:同意,照辦。在《通知稿》開列的“不許由外單位人員接管”的機關名單中,毛澤東加寫了“各級銀行”幾個字。
2月22日 周恩來再將關於《中央軍委八條命令》的《中共中央通知修改稿》送毛澤東審閱,毛澤東閱後第五次批語:照辦。
《中共中央通知》下發時,簽署的日期為1967年2月21日。
文件說:中共中央認為,中央軍委1967年1月28日的《八條命令》很好。這個命令,除第七條關於軍隊文化大革命的部署外,其他各條,都適用於地方。中央還做以下幾點說明:一、認真執行中央軍委命令中的有關規定,是保證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走上正軌的重要措施。……三、軍事領導機關,今後一律不許衝擊。軍隊和地方的戰備系統、機要系統和保密系統(包括保密的工礦企業、倉庫和科研、設計單位在內),今後也不准衝擊,不准串連。四、黨中央各機關、國防工業各部、公安部、外交部、計委、經委、建委、科委、財政部、各級銀行、人民日報、紅旗雜誌、解放軍報、新華社、廣播事業局和各地廣播電臺,不許由外單位人員接管。已經進駐這些機關的外單位人員,要立即退出。……本通知連同中央軍委的命令,要在所有基層單位普遍張貼。
為了穩定日益難以控制的形勢,中央軍委下發《關於五一研究所和機要密碼工廠文化大革命的幾項規定》。
成都軍區、大同辦事處並告瀋陽、南京、廣州、蘭州軍區:在當前國內外階級鬥爭異常尖銳複雜的情況下,為確保黨和國家核心機密的安全,貫徹抓革命,促戰備,促工作,促生產的方針,把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進行到底。根據軍委2月21日《關於軍以上領導機關文化大革命的幾項規定》和2月16日《關於軍隊奪權範圍的規定》精神,現對五一研究所(含試驗工廠)和所有機要密碼工廠的文化大革命作如下規定:一、這些單位的文化大革命,一律進行正面教育,不搞“四大”。已經開展“四大”的單位,要說服群眾恢復正面教育。已建立的各種文化革命戰鬥組織,亦應說服他們解散。二、這些單位不允許自下而上的奪權,已奪了權的要立即交回。某個領導人如有嚴重問題,不能參與領導,革命群眾可以提出意見報上級黨委審查處理。個別不行的,個別撤換,大部分不行的,進行改組。但均須由上級批准。三、一律不准外單位人員進入這些單位串連,本單位人員也不得到外單位串連。
以上規定立即向這些單位的全體人員進行傳達,切實遵照執行。
2月23日 為穩定農村,不誤農時,中央軍委下發《軍隊大力支援地方抓好春耕生產的指示》。
青海發生“《青海日報》事件” 。青海省軍區向中央軍委報告後,葉劍英回電。事後“葉副主席”被誤傳為“林副主席”,西寧街頭出現“林副主席來電:你們打得對!打得好!”
2月24日 毛澤東、林彪批准總政治部《關於工作組幹部回原單位,不再作檢查的規定》。《規定》認為各單位參加文化大革命工作組的幹部,有些同志在工作中犯了執行資產階級反動路線的錯誤,主要應該由提出這條錯誤路線的人負責。同時,他們對自己的錯誤都已在工作單位作了比較深刻的檢查。這些幹部回去後,各單位不要再讓他們作檢查;他們在工作組期間的檢查材料,也不列入檔案。(《林彪日記》,明鏡出版社)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