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5日星期五

阻止上訪 大陸法院保證死刑

(中央社台北15日電) 英國媒體今天披露,中國大陸河南省一法院為阻止受害者家屬上訪,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法官與受害者家屬達成協議,「保證判嫌疑犯死刑」。

英國廣播公司(BBC)中文網引述新華社旗下月刊「半月談」在6月初的報導說,事情發生在2001年8月,河南省葉縣灣李村1名未成年少女出門沒回家,後來被發現遇害,被棄屍在河裡。調查發現村民李懷亮當晚在案發現場,因此以涉嫌「故意殺人罪」遭到拘留。

報導說,葉縣人民法庭在2003年8月以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李懷亮有期徒刑15年、褫奪政治權利5年。不過受害者家屬不服判決,向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受害者母親杜玉花認為刑責過輕,隨後開始不斷上訴、上訪。

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在2003年12月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撤銷一審判決。

「半月談」刊登所謂「死刑保證書」,顯示平頂山中級人民法院與受害者家屬在2004年5月17日達成協議,「承諾」將判處李懷亮死刑,換取條件是杜玉花不再上訪。

根據BBC中文網報導,保證書簽訂後,坪頂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被告人李懷亮死刑,褫奪政治權利終身。不過宣判後,李懷亮提出上訴到河南省高等法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撤銷原判。

平頂山中院在2006年再度判李懷亮死刑,不過又遭到河南高院駁回。

這篇報導表示,隨後就沒有開庭紀錄,李懷亮一直被羈押在看守所,至今已經超過10年。

報導說,這件案子引發中國大陸民眾大幅批評,顯示中國大陸司法不獨立、犧牲法治換取「維穩」的體制弊端。10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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