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0日星期二

中共治下触目惊心的新闻腐败透视


中国的新闻腐败,比起中共高官的腐败并不逊色,只不过新闻腐败更具隐秘性,不太容易察觉。从通常情况看,新闻媒体越强势,腐败的程度就越高。比如正部级的官方媒体新华社、人民日报社等,其腐败往往会比副部级的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更甚,比如2011年上半年笔者通过一次会议获悉的一个信息称新华社上海分社——原本是一个正厅级单位,但是去年上半年居然创下超过1.5亿元的“收入”,令人惊讶。其因何获得巨额创收所得,令人不解。新华社上海分社作为一个非营利性的服务性机构,是政府财政全额拨款的政府专门机构,即所谓“事业单位”,其人数不过百人,甚至记者不到五十人,但却有如此巨额收入,其中难道没有鲜为人知的腐败?或者更多是权力资源的幕后交易。新闻腐败,不仅仅有记者从业人员的个人腐败,还有机构的腐败,比如权力寻租,比如阻止舆论监督或垄断发稿权、新闻发布统一口径等。新华社各级负责人本职是为中共歌功颂德,行使其特别的话语权,又兼顾为新华社创收,当然守土有责,所谓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手抓,结果新华社官员的提拔速度也是惊人的,目前已知有多名新华社副社长改任地方省委常委、副省长或宣传部长,比如原副社长庹震出任广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原副社长鲁炜出任北京市常委、常务副市长,地方大员的职位远比新华社副社长更有提拔的空间,新华社社长李从军就是从浙江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提拔到新华社出任正部级的社长,而且在地方政府的权力更大,权力寻租的空间更加扩大。

新闻腐败必然与权力腐败挂钩,才能促进利益最大化。《人民日报》海外版的一位部门负责人亲口告诉笔者,某些年前湖北某市市长为了尽快提拔为省级官员,就找到这位负责人,要求在《人民日报》(不是海外版)上刊登一篇署名文章,至于价钱则没有说明,只是请记者提出来个数目(由记者开价或定价)。为什么呢?因为市长不知道《人民日报》的内部规则,不知该如何张口,数目说少了,则容易办不成事情。但这名部门负责人因为其个人原因不肯做这个事,就推脱了。但不久,他发现该市长的署名文章在《人民日报》刊发地方领导文章的显著版面见报了,没多久,该市长也确实得到了提拔,但至于花费多少钱,经谁的手,摆平或搞定了哪几位《人民日报》社长或副社长、副总编,恐怕只有掏钱的和拿钱的等少数人知道,他们心照不宣。新闻腐败,有的进入个人腰包,有的则进入所在媒体机构的账户然后再以奖金的方式分成,不光《人民日报》这样,新华社这样,《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也是如此,大家都有一个半公开的“潜规则”:跑步“钱”进,无“钱”不进。

据知情者披露,中共中央主办的还有一个正部级的新闻宣传机构叫《求是》杂志,原名《红旗》杂志,1988年6月即赵紫阳出任中共负责人之际因对其僵化风格不满意决定停刊,但邓小平又换汤不换药地办了一个《求是》杂志取代,“六四”后即1989年7月由原中央党校主办恢复为中共中央主办,该刊以发表中共中央及地方正部级领导人的文章为主,一些想提拔的官员趋之若鹜地想通过关系努力在该刊发表文章,然后尽快走上提拔之路。但是,《求是》半月刊容量有限,需要排队,或者希望渺茫,所以该刊又创办了另一个刊物《红旗文稿》,专门“钓鱼”吸引一些想在《求是》杂志发表文章但得不得满足的地方领导人、部门领导人前来,他们的文章可以在《红旗文稿》上发表,每年获得惊人利润。甚至该杂志还在地方办有“特刊”、“专版”,成立所谓“组稿站”、“记者站”、“办事处”等等,甚至还有一些“山寨版”,只要花钱,几乎没有不能刊登的文章——当然前提不能出现任何政治敏感问题。诸如歌功颂德或者吹捧自己政绩的文章,只要有钱开路,则是处处绿灯。一个杂志,仅仅靠刊登一些带赞助性质的领导讲话,几个经济发达省份的记者站就可以每年获利轻松达到1000万元以上。不光《红旗文稿》这样,就连云南省以刊登长篇小说见长的文学刊物《大家》旬刊也利用版面刊登收费论文,新华社的报道称每年获利至少一百多万,中国青年报的调查报道称:“据推算,该‘野鸡刊’每年为杂志社敛财,不会少于2000万元。”但比起正部级的求是杂志社《红旗文稿》来也不过是小巫见大巫。

新闻腐败,说白了就是出卖自己掌握的公共舆论平台,即所在媒体的发稿资源,所谓守土有责,其实就是守“利”有责,一般编辑也能从中腐败。比如《人民日报》或《地方日报》、《青年报》等等,每天大约有十六或三十二个版面,除了国际新闻版面很难利用自己的版面拿到“红包”外,其他版面比如经济新闻、社会新闻、农村新闻、教育新闻、文化新闻、科技新闻、理论版等等,编辑或部门负责人都可以拿手中的“版面”换取自己惊人的利益,有人对于国土有“寸土寸金”的说法,但编辑控制的版面也是“寸土寸金”,几个厘米宽的豆腐块版面就可以有数百乃至数千元的个人收入。没有关系,没有钱,无名作者几乎不能在报纸上发表文章。所以,如今的新闻记者、编辑,几乎都富得流油,他们也都是“靠水吃水,靠山吃山”,比如《法制日报》的记者利用其与各级政法委、公检法和司法部门、监狱部门的特殊关系,为当事人“跑案子”,当“敲门砖”,甚至联系律师串通法官,收取不菲的“特殊办案费”,混淆是非,颠倒黑白,强奸民意,而且最后还不用写稿,更不用辛苦发稿,只要把官司搞定,不见报比见报拿的“红包”更多;再比如最高检察院办的《检察日报》、《人民检察》杂志,就是靠吃各级检察院而活得滋润,最高法院则是有《人民法院报》、《人民司法》等机关报刊靠着各级法院、律师事务所等养活,这些报纸又是其主管单位的“小金库”,无论是负责人还是普通编辑、记者无不有自己获利的“责任田”,“几分耕耘,几分收获”,一年下来,灰色隐形收入远远超过工资奖金等合法收入。当然,报纸并不都像《人民日报》、《法制日报》那样好过,比如一些实力不太雄厚的报纸如《中国律师报》(中国律师协会主办)、《中国合作新报》、《北京新报》等等,因为后台不硬,或者报道审查不严出轨了,早些年就被停刊了,所以有后台的媒体就“赢家通吃”,没有后台的不是等死,就是找死,记者、编辑也先后被遣散走人。

中共治下的媒体特色就是“宁愿当党狗,不能乱张口”,所谓党的喉舌其实是“利益最大化”,“舆论不监督”、“异地不监督”比“舆论监督”、“异地监督”更为重要,“报喜不报忧”更是党报党刊的日常特色,以至于中央部门的党报党刊和各地的日报几乎都是有偿新闻,几乎都党八股文章,或者都是领导讲话或会议新闻,通过一张报纸上的通讯和消息的写法,就可以计算出这张报纸的编辑、记者有多少“个人收入”或部门“小金库”收入。一般中国大陆各部门(包括政府机关)主办的新闻发布会几乎都有“红包”,即车马费,是记者、编辑个人的写稿、发稿辛苦费,常常在百元以上至万元以内。这些新闻版面,就等于编辑、记者的自留地,如果编辑本人同时兼任记者,即采编合一,则出卖版面的收入都可以全部归自己。如果记者本人没有版面可以发稿,则要拿出其个人“红包”的一半分给编辑,这样稿子就那个畅通无阻地得以在报纸上发表,让出钱者心安理得。一些记者除了发稿赚取个人好处之外,他们还可以利用批评报道要挟地方政府的人员,要求地方领导人行贿报社,或送钱给报社,这就是有名的“舆论不监督”、“异地不监督”。《农民日报》河北记者站一站长李某就因为发现河北某地发生一起矿难并隐瞒死亡人数,要求当地县委宣传部出钱订阅报纸,比如订阅1000份或2000份报纸,报纸数额高达四五十万元,而地方政府用公费订阅了报纸之后,记者站长本人可以从中获得30%或者更多的个人回报。此外,《农民日报》陕西记者站、云南记者站的站长们也都是如此“示范”,被抓的只是冰山一角。当然,《人民日报》和新华社记者也会采取通过为某些领导在报刊上发表文章为由要求地方宣传部订阅其旗下媒体,比如中国银行、大型油田、电厂、联通、电信、移动等国企,有些单位订阅报纸常常高达数千份(订阅单位常常转送给客户或当废纸卖掉),最后公费买单,记者个人也随之“致富”。

对于一些媒体来说,靠舆论歌功颂德创收远比舆论监督更有吸引力,舆论监督往往有风险,甚至被监督单位“后台硬”可以导致该监督稿件“胎死腹中”,记者、编辑和报社常常无利可图,而有偿新闻、版面交易、吹捧领导等等常常使报社赚个钵满盆满。新闻腐败的结果常常导致报纸无人看,但没关系,本来报纸就是党的喉舌,本来就不讲真话,满纸是垃圾言论,一旦党垮了,这些喉舌也会随之而垮,谁愿意为它的生死负责呢?

而对于一张报纸来说,某些版面的编辑记者和某些栏目的负责人,都可以因版面交易、出卖版面而致富,但对于一些没有新闻腐败机会的版面或其他弱势媒体的编辑、记者来说,则是尽量胡编乱造,发表虚假的洗脑言论,忽悠受众,比如报纸上的软文广告太多,无聊搞笑的信息太多,报纸之间相互重复的信息太多,还有虚假低俗的东西太多,这些内容多是变相广告,或者从网络上无偿下载使用,导致一张报纸看起来不是有偿新闻,就是垃圾信息。这些垃圾报纸,最后只能成为废纸。当然,如果中国立即政治转型进入自由办报时代,这些垃圾党报就会完全倒闭,一张也不会剩下。或许,这一天就要到来了,正如苏联共产党中央主办的《真理报》在关门前被人唾弃那样。

巩义献,民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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