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廣東省政府近日出台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規定,要求政府機關、學校、媒體等機構將普通話作為基本用語。
規定說,廣東省廣播電台、電視台和網絡音頻視頻節目以普通話為播音、節目主持、採訪的基本用語。
規定還要求,使用方言播音的,應當經國務院廣播電視部門或省廣播電影電視部門批准。如果電視台使用方言播音時,應當在屏幕上顯示規範漢字。
規定還要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公務活動中應當使用普通話,並要求公務員普通話應當達到規定水平。
規定指出,如出現違反規定的情況,則由各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將給予警告,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爭議
這個新規定的出台引發中國網民熱議,有人對粵語廣播電視節目的未來走向表示擔心。
去年七月,廣州市政協建議廣州電視台改用普通話播報新聞,曾引起有關粵語存廢的爭議,後來還發生了「撐粵語」遊行。
廣州中山大學教授袁偉時認為,當局在「撐粵語」事件一年多又出台此類規定是官僚作法,「純屬無事找事」,可能會引來民眾反感。
他批評當局在處理方言問題上往往過於草率,建議政府在推廣普通話的同時考慮如何保留方言。
但他表示並不擔心廣東話將會因此沒落。他說,使用廣東話的人遍及廣東各地以及港澳和海外,只要當局不禁播香港電視,就不會對廣東話的使用產生根本影響。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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