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30日星期五

中國當局稱賴昌星對罪行供認不諱



賴昌星(新華社圖片)
中國媒體的報導未提及何時對賴昌星案進行審判。
中國政府對著名的福建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案的調查已經結束,主要嫌疑人賴昌星被移送廈門檢察院。
中國官方媒體新華社報道說,賴昌星本人及其他的犯罪集團骨幹成員對涉嫌走私行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報道說,經過查證,1996年到1999年賴昌星走私犯罪集團在廈門關區大肆走私香煙、汽車、成品油、植物油、化工原料、各種設備及其他貨物,賴昌星本人或指示授意他人向數十名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涉案金額巨大。
遠華走私案被認為是中共政權建立以來最大的一起經濟犯罪案件,涉及金額500多億元人民幣,逃稅金額達300多億元。
2000年,賴昌星舉家使用香港護照抵達加拿大後,開始了長達12年的難民申請之路。
但賴昌星被視為中國貪官捐款逃往海外的代表性人物,所以加拿大政府受到中國政府長時間的壓力,最終將賴昌星遣返中國。其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則已被吊銷。
中國媒體的報導未提及何時對賴昌星案進行審判。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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