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內幕”
《 大事件》
《 內幕》
《 外參》
《調查》
《匯報》
《歷史日報》
《名星》
《明鏡譯報》
《明鏡郵報》
《明鏡月刊》
《新史記》
《政經》
《中國密報》
財大出版社
財經
港澳
國際
國際人物
哈耶出版社
海外華人
軍事
科教
歷史
兩會
領袖出版社
留學生
六四事件
美國
美國總統大選
蒙古問題
明鏡出版
明鏡電子書刊
明鏡獨家
明鏡書城
明鏡網
明鏡新聞網
明鏡行動
明鏡專訪
內部書店
歐洲
評論
生活
時事
視頻
台灣
台灣總統選舉
外參出版社
溫家寶
文娛
西藏問題
習近平
香港特首推選
新疆問題
亞太
中共十八大
中國
中國大陸
中國官場
中國民眾抗爭
中國人物
中國外交
2012年3月11日星期日
学者紧急呼吁暂缓表决《刑事诉讼法》修正案
法广上海特约记者 曹国星
在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即将提交人大表决之际,中国许多法学者在网络上紧急发出“暂停表决”该草案的呼吁。有法律学者提出,该修正案似乎未能依据中国《立法法》的规定,在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因此存在严重瑕疵。
因保留了“秘密拘留”和“指定场所监视居住”而备受争议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即将提交表决。
今天(3月11日)有法律学者提出,该修正案似乎未能依据中国《立法法》的规定,在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因此存在严重瑕疵,许多法学者在网络上紧急呼吁“暂停表决”该草案。
昨天的官方信息称,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康生作了关于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根据他的说法,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在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时“普遍认为”,草案已经成熟,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本次人大全会表决通过。
NGO工作者熊伟今天在微博上发出紧急呼吁。他建议本次两会暂停表决《刑事诉讼法》。他的理由是,该法案因为在审议程序上违反了《立法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本次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是来京参会后才看到法律草案文本。
此前,《刑事诉讼法》曾经进行了征求意见和一轮审议,在人大副委员长王兆国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说明中明确提到,全国人大常委会于今年1月11日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发送全国人大代表进行阅读讨论;王兆国此后披露:代表们总体赞成修正案草案,同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代表们在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对修正案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现在提请大会审议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
因此,刑事诉讼法的草案是否已经提前一月下发到人大代表手中,仍有争议。
根据赞成熊伟观点的媒体人陈宝成的论证,据官方权威媒体报道,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在2月13日还审议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而有权威消息渠道透露,2月19日,全国人大相关人士还对草案做了修改。因此,陈宝成断言:全国人大代表们收到正在审议的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三读稿的时间,远远晚于《立法法》第十五条所规定的开会前一个月,因此其违反中国《立法法》的程序问题显著。
此前,虽然官方媒体上关于《刑事诉讼法》修订的报道都是一片赞歌,但中国网络舆论的指针新浪微博客上,刑事诉讼法的修订,尤其是关于该法“秘密拘捕”条款引起了许多非法律专业人士的关注和担忧。
许多人担忧,目前的这一版本的《刑事诉讼法》,虽然有种种的改进,但将“秘密拘留”和“指定场所监视居住”修入正式条文,其实是将去年艾未未等上百名异议者莫名失踪数月的做法“合法化”,结果只会使原尚有顾忌的维稳警方变本加厉。
资深投资人薛蛮子就认为“关于秘密拘捕一条争议很大。公安检察认为事关国家安全保密,秘密拘捕有高效率。反对者则意味司法不独立,监督不透明,近年全国每省每年都公安政法领导滥用职权,涉黑涉黄,甚至滥用公权以谋私器,最近被判死刑的文强局长和正在被中纪委调查的王副市长兼公安局长就是恶例。”
薛蛮子说,“我今年五十九岁,经历了共和国大部分岁月。彭德怀案(彭黄张周)习仲勋小说反党案,文革更是不胜枚举,许多政治案件都是没有法律程序下冤案的受害者。历史的教训值得注意,表决此法更当慎之又慎,此次匆忙表决应该暂缓。”
而所谓“国家安全”,许多人担心,回和拆迁中的“公共利益”一般,被无限扩大解释,届时,即便不是政治异议分子,也可以被援引该条,“合法”地被秘密抓捕而失踪。
商人王冉就认为,“基于中国的法治现状,本条(国家安全理由拘捕可不通知家属)一旦入法一定会被滥用。国家安全听起来事大,但远没有公民权利和宪法大。”
熊伟等学者的呼吁,其实是对《刑事诉讼法》修订的从立法技术和宪政危机角度的最后杯葛尝试。
媒体人陈宝成呼吁中国宪法学者关注此事,他说,在立法时,宪法学者不能沉默,而要找到自己的用武之地;否则,宪法永远是“闲法”,宪法学者永远是“吃闲饭的”,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永远也树立不起来。
標籤:
中國大陸
订阅:
博文评论 (Atom)
明鏡關注點
- ► 2013 (5832)
-
▼
2012
(16277)
-
▼
三月
(1978)
-
▼
3月 11
(34)
- 中國應有大國的自覺和自信
- 兩岸經貿大步走 互補互強
- 當「兩會」成為改革對象
- 台北書展文學與電影“聯姻”
- 汪洋為何要「一起上訪去」
- 藉特首利益衝突檢討 讓廉署執法非政治化
- 「中國奢侈病 公家帶頭」 政委痛批:1人辦公面積竟66坪
- 李武忠:瘦肉精暴露「官學共生」問題
- 籲人大暫緩表決 各界力阻秘密拘捕惡法
- 從中聯辦治港到國安治港
- 保皇派雙重標準 立法會誠信蕩然
- 香港商界「撤資論」令中央心酸
- 史論古今 以人為主
- 煲呔貪曾自大私授議席
- 官場碩鼠大如斗 委員代表嘆奈何
- 把林彪說到這種程度,令人難以置信,也難以接受
- 走世界,看中国——朱嘉明与刘苏里谈话录(下)
- 走世界,看中国——朱嘉明与刘苏里谈话录(上)
- 学者紧急呼吁暂缓表决《刑事诉讼法》修正案
- 人大教授微博“出大事了”四字引来数千转发和评论
- 苏丹总统宣称中国取消一笔农业贷款
- 李炜光:用民主程序减少公共决策失误
- 中国老百姓到底能养得起多少官
- 德媒看中国刑诉法:“为专横留有不小的余地”
- 一美军士兵枪杀阿富汗平民 原因不明
- 探陈光诚网友被捕,志愿者赴临沂宣传
- 何頻:中共若真全面左轉,政治變革必將大大加速
- 重要但难缠——德国精英眼里的中国
- 丁金坤:崔永元为什么对法律失望了
- 林彪致信周宇馳劉沛豐:今後可讓老虎多單獨行動
- 2012年3月10日《明鏡郵報》
- 明鏡網熱點排行榜(2012年3月10日)
- 2012年3月10日《歷史日報》
- 《明鏡月刊》(總第26期) :薄熙來黃奇帆攻守同盟
-
▼
3月 11
(34)
-
▼
三月
(1978)
明镜博客 » 时事
明鏡歷史網
明鏡網
明鏡十大热帖
-
作者:姜维平 文章来源:博客 薄熙来和谷开来的案件是紧密连在一起的,谷开来判死可能性很大,而薄熙来的结局却显得扑朔迷离,这不仅仅取决于已有的证据,还在于中南海高层权力斗争的格局变化,不管怎么样,能把中共元老薄一波的子女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查清,并依法处理,昭示全国,...
-
《明鏡月刊》特約記者 劉越聲 可以說,郭聲琨是十八大的一匹大黑馬,雖然未能進入政治局,但五年後進入十九屆政治局占有一定優勢,應該沒有問題。擔任公安部長後,按慣例,郭聲琨接替孟建柱的國務委員職務,成為李克強內閣中的一員。 名不見經傳的郭聲琨,像一匹黑馬突然...
-
提要:本文通过对台湾解严过程(旁及苏联、东欧转型)的剖析与比较,探讨中国的诱导性制度变迁的内外机制、诱因及其可能途径,特别是研讨专权当局在关键时刻利益考量的历史功能.它探索了制度转型临界点降临的条件,并分析了政治转型过程中国际压力、国内利益集团博弈、中央与地方博弈的诱导性作用。 ...
-
大家都习惯把这次薄熙来出事叫做案件。一开始就是个案件,王立军出逃美国领事馆。现在又说是薄熙来的妻子涉嫌杀人,又是个案件,刑事案件。按照通常比较粗心的老百姓的看法,似乎就是个案件无疑了。 可是稍微仔细一点儿就不对了。在王立军逃进美国领...
-
VOA记者: 萧雨 图片来源: AP 捷克共和前总统哈维尔在布拉格向人群挥手(1990年拍摄) 在捷克共和国举国哀悼几天前辞世的前总统、剧作家、诗人、被誉为“自由象征”的瓦茨拉夫.哈维尔之时,几位曾在布拉格会晤过哈维尔的中国学者接受了美国之音采访,追忆他们印象中的那位“祥和、理...
-
明镜新闻网从北京得到独家消息,曾被誉为“打黑英雄”的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長王立军涉嫌刑讯逼供和其它腐败行为,被中纪委立案调查。 王立军资料图片 如果此事属实,将对正在博弈之中的中共十八大政治与人事格局产生重大冲击,首当其冲的就是信任和提拔王立军的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
-
不同于焦国标、贺卫方、艾未未、陈光诚们稍稍受到一点委屈和打压,西方媒体就义愤填膺,西方官员就频频表态、施压,逼迫中国政府让步;北京经济管理学院女教师王铮销声匿迹已有20多天,迄今渺无音信,而西方的政界和舆论界一片沉寂,好像这件事从来没有发生。谁都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所有人都选择沉默...
-
《新史記》辛子陵 黨國體制的內部規則是所謂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從列寧那裏搬來的。其最大的弊端是沒有糾錯的機制和消滅糾錯的力量。這是個消滅反對派走向獨裁的制度。 民 主的真諦是少數服從多數,多數保護少數。只強調前一句,取消多數保護少數,成為多數欺負少數,多數打擊少數...
-
正在日本访问的中国中日友好协会会长唐家璇星期三说,日本国内存在破坏中日友好氛围的言论。有分析人士认为,伴随中国的崛起,亚洲格局发生的变化给解决钓鱼岛问题增添了难度。 *破坏日中友好言论* 正在日本访问的中国中日友好协会会长唐家璇在会晤日本公明党代表山口那津男时说,中日关系总体平...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