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0日星期二

加外交官密切注意賴昌星案進展

(中央社記者張若霆多倫多9日專電)中國大陸遠華集團走私案要角賴昌星已被引渡回大陸受審,加拿大駐中國外交官正密切注意賴昌星案的進展,以確定北京未違反當初向加拿大許下不判賴昌星死刑的承諾。

賴昌星被指控走私並賄賂官員,走私逃稅金額高達人民幣800多億元。1999年潛逃來加拿大,並在溫哥華買下一棟房子。同年,他在安大略省尼加拉瀑布市賭場被加拿大警方逮捕。從此展開長達11年的法律纏訟。

賴昌星一直聲稱,若被遣返回國,一定會遭受不公平審判被定罪,且會被判處死刑。加拿大法院即是基於此點,一直未准許加拿大政府將賴昌星引渡回國。

在中國大陸保證不處死賴昌星的情形下,賴昌星2011年7月終被遣返中國大陸。遣返前,他雖曾再次上訴,但未成功。

根據外國媒體報導,一名陝西省的律師表示,賴昌星最後可能被判無期徒刑。

由於賴昌星潛逃加拿大後,中國大陸方面始終無法將他引渡回國,故修改了法律,將走私罪的最高刑罰改為無期徒刑。在此之前,有2名涉案的官員曾遭處決。

每日電訊報也報導,賴昌星雖是走私要犯,但在廈門當地卻頗受民眾好評。賴昌星在廈門出錢蓋學校,修橋補路。一位廈門市居民甚至表示,賴昌星曾幫助過他的叔父,卻絕口不提回報之事。10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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