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昨日中共空談「依法治國」一文,說到中央要求大法官「先講政治,後講法治」,被詬病為破壞「依法治國」的第一大原因,後續再談兩點削弱法治的癥結。
黨官壓法官 法治何以彰?
首先,中國還是「黨官治法」,以外行領專業。除了各級政法委書記多是黨官出身之外,中國的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本身亦非法律科班入仕,只擁有合肥師範學院歷史系本科學歷。1980年代,王一直盤踞安徽公安、政法系統,1990年代初官拜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2008年才擢升至現職,以外行人身分掌法。此首席大法官跟歐美甚或香港的首席法官之履歷,不可同日而語。王勝俊去年曾會見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大談「依法治國」,近年又與訪華的英國、葡萄牙和新加坡的最高法院院長或首席大法官交流,未知雙方如何平起平坐以法論法?另一方面,2009年內地一項調查顯示,各省市的高級法院院長,近一半都是黨官出身,不少人未曾在法院工作過,黨官壓法官,法治何以彰?
其次,中國的法院,「證人出庭,寥寥可數」。中國是國際上證人出庭率最低的國家之一,最高人民法院的數據顯示,此數只有2%至3%。曾力挺薄熙來「唱紅打黑」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張軍究其原因,說不是證人不敢出庭,而是公訴人和法官都不想證人出席,以免證人庭上作供跟書面證言有衝突,令控方和法院尷尬。這點足以說明,為何內地經常被指涉嫌刑訊逼供,證人出庭作供受阻。以往的劉曉波案、譚作人案、李莊案、吳英案以及2006年陳光誠「故意破壞財產和聚眾擾亂交通罪」一案,全部證人均被阻撓、軟禁、恐嚇或以各種理由不能出庭,一紙當局易於操控的證言,成了入罪的鐵證,辯護律師不能透過庭上質詢證人,辨出證詞的真偽,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總括而言,雖然中國的法律為政治服務,法律已可為當權者達到政治目的。但今天內地仍普遍以法律以外的手段對待不受歡迎人士,例如劉曉波的妻子劉霞已被軟禁多時、馮正虎仍被禁足在家,一個個「陳光誠」繼續在各地受害。
今年9月,請一起熱烈慶祝「依法治國」15周年。噢,我這也是空談。
(二之二)
作者是資深中國新聞記者
香港 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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