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1日星期五

中國憲法的無盡周末

這一波《南方周末》事件,對北京新領導班子的政策與風格是一嚴峻考驗;習近平沒有第二種選擇,只能軟著陸,不能玉石俱焚,《南周》於昨日按期出刊。

三個新官碰上這個棘手問題。一是新的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二是新的廣東省委書記胡春華,三是新的廣東省委宣傳部長庹震。庹震的手法拙劣,形同給當前北京及廣東的新局觸了一個大霉頭,這應當不是胡春華喜歡的調子,更不會是習近平喜歡的氛圍。

然而,這一波風潮尚不只是氣氛不佳的問題,爭議已經上綱到了「憲法」的層次。《南周》的題目是〈中國夢,憲政夢〉,《炎黃春秋》的題目則是〈憲法是政治體制改革的共識〉;弦外之音是,中國共產黨總不能否定自己訂頒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吧?

胡錦濤在中共十八大說:「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習近平最近在「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憲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紀念會中說:「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然則,如何解釋今日《南周》與《炎黃春秋》之事?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第四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但是,如今〈中國夢,憲政夢〉的新年獻辭標題,被改成〈我們比任何時候都更接近夢想〉。空留「夢想」,挖掉了「憲政」。

於是,世人發現:《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正在度它三十年來無盡的「周末」,而且不只在「南方」。

台灣   聯合報


没有评论:

明鏡關注點

明镜博客 » 时事

明鏡歷史網

明鏡網

明鏡十大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