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8日星期二

今年停用劳教制度 学者忧出新花样维稳

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国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周一宣布,中国将在今年停止使用劳教制度,目前有关议案已经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在人大批复前要对劳教进行严格控制。上述消息官媒发出数小时后,却又突然删除。此外,法律界人士及学者对“停止使用劳教制度”忧喜参半,认为如果维稳制度不变,恐怕还有新的管制法规代替劳教制度。

周一中午,微博认证为“法制日报浙江记者站站长”的“法制洋葱头”陈东升率先披露了上述消息。

随后,参加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的一位官员向财新记者证实了上述消息,并强调是“停止使用”,而非“废除”劳教制度。

据财新网报道,周一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传出消息: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宣布,中央已研究,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今年停止使用劳教制度。

孟建柱还表示,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之前,严格控制使用劳教手段;对缠访、闹访等三类对象,不采取劳教措施;中央政法委已制订征求意见稿,建议将涉法涉诉信访从普通信访中分离出来,纳入法治轨道,以改变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现象,树立法治权威。

“停止”而非“废除”

近年来,法律界、学者及维权人士多次联署呼吁当局,废除未经法律程序认定的劳教制度。

曾发起公开呼吁废除劳教制度的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周一下午接受本台采访时称,劳教制度应该废除。

“看来中央是准备果断的停止,甚至是废除劳动教养制度,这个一是符合我们的期待,当然第二点,也有点喜出望外。我前不久还给习近平写了一封信,希望他废除劳教,开创建设法治国家的新政。”

他认为,新领导层此举可改善形象。

“大大提升习近平他们的威望,的确是能够获得全国各个阶层人民的欢呼。”

他以“孙志刚事件”导致国务院废除《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作比较。

“有点像2003年废除收容遣送制度,获得全国人民的欢迎。现在停用劳教制度,虽然来得有点晚,但是能够废除就好,表明中国开始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

不过,对于当局对劳教的表述是“停止使用”而非“废除”,北京律师李方平表示,根据官方日内释放的相关信息,一点也不值得欣喜。

“因为昨天还是说要积极地推进劳教制度改革,今天又说今年底要停用。我们要看字眼,叫‘停用’,就是说‘劳动教养’这个字眼的这种制度,要停用;但明年,我相信,有一个替代性的制度,有可能是违法行为矫治法,或者是其它名目的法律,还会继续实施”。

维稳制度不变现状将延续

他认为,在当前民众及弱势群体维权意识强烈的情况下,管制不会减少。

“因为只要这种维稳体制不改变,他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管制手段,去对付这种或者说上访维权,还有宗教信仰的问题。”

近年来,媒体不断曝光访民被劳教事件,如湖南永州“上访妈妈”唐慧事件、重庆大学生“村官”任建宇因言入罪而被劳教事件等,引起社会反弹,令官员不得不撤销对他们的处罚。

深圳独立评论人朱建国认为,当局即使最终废除劳教制度,也不意味着对社会弱势群体,以及其它维权人士的打压会全部结束。他以十年前的孙志刚事件为例。

“收容制度结束了,但是并没有给这些流浪人员带来真正的好转,以后他们又用种种不是收容的办法。比如今天南方都市报报道,北京的城管人员昨天把北京流浪人员,原来民间救助的衣物抢走,就是因为有了这些救助,北京这些上访,流浪人员就会增多。”

他认为,这些有名目的压制措施被停止,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改变。

“根本的改变是真正的宪政制度的建立,所以在大的体制不动的情况下,做些小花小绣的小动作,小改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甚至有时候是掩饰,是一种麻痹,反而让人感觉到他是为了掩饰本质上的东西不改。”

沿袭前苏联劳教制度

据报,劳教制度是从前苏联引进的行政处罚制度,公安机关不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将疑犯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措施。

有学者认为,劳教制度涉嫌违反《宪法》、《立法法》、《行政处罚法》,并与中国政府签署的《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不符。目前,甘肃、山东、江苏、河南的四个城市由违法行为矫治委员会负责,根据最高法院等印发的《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委员会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正在进行劳教改革试点。

关于今年停用劳教制度,新华网及中央电视台都做了报道,但数小时后,突然被删除。这一变化意味着什么,引起各方关注。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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