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8日星期二

余英时:从对谷开来的审判看法律在中国的地位

从对谷开来的审判可以看出法律在中国的地位。换句话说,法律在共产党心里面是什么样的一个东西?更值得注意的是这关系到全中国人民的生活问题。

法国专家叫做斯蒂夫尼.鲍尔默。他是研究中国法律制度的,在巴黎教书做研究。他的一个意见就是毛泽东死后,中国走上所谓改革开放之路。法律恢复了运作。因为在整个文革十年我们都知道毛泽东是无法无天的,根本没有法律可言。今天我们看到的关于文革的记载也都是没有法律,任何时候可以杀害任何人,根本就没有人权这个概念。 所以1978年以后,尤其是80以后慢慢恢复了几百个法院,到处都有法院了。特别是中级法院,每个地方每个城市都有的,可以审一些案子。可以说法律恢复到了某种程度。

可是这位法国专家鲍尔默也说,这对一般老百姓的小的民事案是有帮助的,法官有一定客观的判决。解决问题起来不是太武断,不是干部一句话,所以稍微有点作用。对于民间的民事案是有帮助。可是对于刑事案,如果牵涉到政治,这位专家也说完全没有用了。一切是靠党做政治的决定。所以那个方面的制度是没有的。我觉得这位法国专家的看法基本上不错。

同时对于谷案来讲,也是很适合的。换句话说,中国现在有了法律,这个法律牵涉到民事的部分,可以说法律起到了作用。可是整个中国还处在共产党的统治之下。你知道重大案子,特别是队异议分子的审案,一判十几年、二十多年,并没有任何真正的法律根据,是党内先决定的。比如说刘晓波,没有做什么事,就可以判11年之多,这是很荒谬的。还有艾未未也是用法律来制裁他,最后用税制来制裁他,要罚他两百万以上的美金罚款,这更是很荒谬的,也没有真正的法律根据。根据就是党的内部的决定,通过一个法律的表面来执行而已。

谷开来案也是如此,谷开来案之所以如此,我们还可以看到许多蛛丝马迹,就是这个案子还没有开审,新华社就已经有报道了。好多天之前就已经报道说她的罪状已经非常确实,而且无可辩驳。这在新闻上发表,那就表示说罪状一定定了。只是定罪用什么样的语言,用什么样的法律条文,现在还没有最后决定。现在她的故意杀人罪已经成立了。现在只是说故意杀人案应该判死刑呢?还是还是判死缓呢?还是判无期徒刑?现在还没有决定。照一般推测大概是以死缓为目标。换句话说,她这个情况大概就跟江青差不多。所以毛泽东无法无法在中国统治了28年,特别是最后十年,把法律全部推翻,这个是有他根据的,就是中国人没有严格的法律观念,现在只剩下什么观念?就是传统的包公案跟施公案之类的想法,很荒唐的。而且我们可以看出来,中国共产党内部的法律知识也是等于零的,也是完全没有观念的。

我记得谷开来本身也是一个有名的律师,她还有她的律师事务所,也在美国给中国公司辩护过,而且胜利了,也写过一本书英文的,在这个英文书里她还讥笑美国的法律不成样子,而且琐碎无聊玩字眼;而中国法律直截了当就事论事,你要是杀了人只要判处有罪就要直至死刑。所以现在她在法庭上公开认罪了,所以应该是死而无怨。无论如何,但是中间的曲折是怎么样处理她的案子?这个案子现在还没有判,问题就是它给共产党提出许多难题。如果像她这样故意杀人又自己认罪,还有一个张晓军帮她做帮凶,两个人都承认杀了人,而且又是故意杀了人,然后不判死刑,那么以后其他的案子怎么办?如果判死刑还会在政治上引起其他的纠纷。所以共产党最后的判决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下来。我想这中间还是有困难。也许他们已经决定了先判死刑,然后给她一个缓刑。

这是依照给江青的原来的办法。江青后来自杀了,但是谷开来现在神情还不错,还有笑容,而且人也胖了。各种方面看起来已经得到一种内部的协定。从这个内部协定我们可以看出,它这个法律实际上是事先安排一些,然后在法庭上做一个表演,如此而已。所以这是中国人在法律上的大倒退。照官方的宣布,在法庭上检察官说谷开来认罪之所以值得同情,是因为英国商人海伍德要把她的儿子关起来了,而且曾经有意要伤害薄瓜瓜,因此她就动了杀心。实际上这个事情是很荒唐的,因为这件事情是不是发生过、是不是威胁过?那是过去的事情。因为现在海伍德在中国,在国内,薄瓜瓜在哈佛大学念书,不可能有任何威胁情况。所以造假造得很荒谬,如此的牛头不对马嘴。我觉得这在各方面,共产党不仅仅是法律知识完全是零,而且一般的常识都没有。根本不能自圆其说。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

(根据2012年8月16日录音整理,未经作者审阅)

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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