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市檢察院二十二日曾發布簡短公告,稱該院在辦理一宗行賄案件期間,發現南方報業集團的記者劉維安、胡亞柱涉嫌收受巨額賄賂,並指定曲江區人民檢察院管轄劉、胡涉案一事。
據稱,劉維安在上月被立案調查,他本人已經認罪;胡亞柱上周五在廣州歸案,「對自己與劉維安一起受賄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曲江區檢察院已對其取保候審。
「人民網」報道,劉維安之前是南方網法制頻道記者,胡
南方報業集團昨日發聲明,稱集團將支持並配合司法機關依法公正辦案,集團對任何違反法律法規和新聞職業道德的行為堅決反對,絕不姑息,歡迎社會各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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