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又到年底的工資結算期,國務院9個部委「嚴打」僱主欠薪,以防因工人討薪上訪釀成群體事件。廣東省則規定,欠薪5000元人民幣以上就可控刑法「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另一方面,東莞一名港商好老闆與工人共渡時艱,在連續8個月無訂單的情下,仍每月自掏腰包4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照發工資,同時培訓員工。
港資好老闆自掏腰包養員工
《南方日報》報道,東莞沙田鎮的港資龐思化工機械有限公司今年1至8月都未接到訂單,工廠安排全廠113名工人培訓,並裝修宿舍,老闆每月自掏腰包40萬元發工資,加上各種行政經費,8個月內「空置」成本達800多萬元,「人是最寶貴的財富,不是說有了訂單,就一定會有人做。」該廠人事部負責人表示,「工廠與工人不能只同甘不共苦,讓工人走了,工廠就沒了信譽」。
廣東欠薪5000元須負刑責
與此同時,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嚴懲「壞老闆」,《刑法》修正之後首宗「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在惠州惠陽區法院審結,楊姓老闆被判監10個月,罰款2萬元。國家人社部和最高法院作出的司法解釋稱,只要欠一名工人5000元以上、多名工人5萬以上薪金就可定罪。
若逾十人討薪 要求7日解決
廣東省今年1至10月份的欠薪案數量較往年下降7.8%,欠薪引發的群體性事件下降22.19%,但新華社指,近期國內外經濟形勢變化很大,珠三角一些企業經營困難可能出現欠薪苗頭。人社部、發改委等9個部委近日頒令,要求10人以上的薪酬爭議要在7日內解決,2013年力爭「全國無欠薪」。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早前要求地方官員,要準備「面對市場經濟的負面影響」,防止社會動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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