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0日星期六

兩岸研互設辦事處 提升雙向合作便利民眾

香港文匯報

香港文匯報訊 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10日表示,海協會已開始研究與台灣海峽交流基金會互設綜合性辦事機構的議題,希望能排入兩會協商日程;至於簽訂兩岸和平協議,仍需雙方協商,待時機、條件成熟時努力推動。

正在北京出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全國政協委員陳雲林,10日接受媒體訪問時,就今後兩會協商交流等議題作出回應。

 陳雲林說,兩岸和平協議「不是什麼新問題」,早在中共十五大時,時任總書記江澤民就提出,兩岸在「一個中國原則」下簽署雙方結束敵對狀態的協議,就未來兩岸關係發展事項充分協商;2005年連戰訪問大陸時,國共兩黨發表的兩岸「和平發展五願景」也提到這一主張。

簽訂和平協議 尚待時機

 陳雲林指出,大陸對簽訂兩岸和平協議的態度很明確,但很多事需要雙方協商。若雙方感到時機、條件成熟時,就應該努力地去推動它。

 有關海協與海基兩會互設辦事機構,陳雲林認為是兩岸良性互動的重要標誌,將提升兩岸關係發展水平,為兩岸民眾解決更多實際問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他指出,4年來,海協與海基會透過協商,實現兩岸航空、海運業者及旅遊民間組織互設辦事處,兩岸經貿團體互設辦事處也可望於上半年實現;隨著兩岸雙向交流及雙向合作的發展,他希望兩會互設綜合性辦事機構能排入協商日程。他說,海協已開始著手研究兩會互設綜合性辦事機構的議題,希望兩會各自完成研究後,盡快開始接觸溝通。

 至於兩會互設的綜合性辦事機構是否可核發簽證,陳雲林指出,互設辦事處有利於台灣民眾,只要方便台灣民眾到大陸經營合作、探親及各方面,大陸都願意做,但這方面「雙方看法不是很一樣」。

 2008年以來兩會負責人已進行過7次協商會談,陳雲林說,今後一個時期,兩會協商任務十分繁重,需要協商的問題還有很多;今後兩會協商的首要目標,是積極推動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後續協商,全面落實執行成果,力求在貨品貿易、服務貿易談判取得實質進展。他指出,兩岸民眾往來交流不斷擴大與深化,為此,海協將持續與海基會就商議簽署兩岸文化、教育、科技等領域的交流合作協議,進行溝通,拓展協商的內涵。

陳江八會 應上半年舉行

 談到第八次陳江會的溝通進度,陳雲林表示,雙方將簽署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及海關合作協議,目前正進行業務性溝通,希望雙方互諒互讓,盡快完成,讓第八次陳江會在上半年舉行,如期簽署。

 而第八次陳江會的舉行地點,陳雲林表示,海基會很希望在台北的海基會新大樓舉行,不過考慮到花蓮先前就非常強烈地提出要求,兩地他都不排斥,可以再比較看看。

10日下午,參加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的台灣代表團在北京舉行全體會議,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 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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