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4日星期五

对陈光诚事件美国明确拒绝向中方道歉



美国驻华大使骆家辉和陈光诚在汽车上02052012
Reuters/路透社


法广北京特约记者 周西

中国外交部日前表示,美国驻华使馆以“非正常的方式”将中国公民陈光诚带入使馆,中方要求美方就此作出道歉。不过,美国国务院副发言人唐纳2号在记者会上对此作出回应说,“我们已经表示过,我们不会(道歉),我们认为美方针对此事件的行为是合法的,符合我们的价值观”。(联合早报网讯2012-05-03)对此,有分析人士认为,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就陈光诚事件发表的相关言论,尽管措辞强硬,但却是谎话连篇,是典型的只要面子,不顾事实,再次验证了民间有关如果中国“外交部信得过,母猪都会上树”的一贯评价。

3号的香港《苹果日报》上作者李平的文章说,首先,中国外交部说,陈光诚是“自行离开”美国大使馆,似乎丢脸的是美方,竟然控制不了一个失明人士的随意出入,但事实却是,包括美国大使骆家辉等高官随后便公开陪同陈光诚前往就医,摆出一付反而担心中方再次控制陈光诚的架势。其次,中方要求美方对此事件道歉,大有某种国家主权和内政被干预之后的恼羞成怒。但问题是,陈光诚表示,5月2号是他七年来首次就医,一个中国公民的基本人权,竟然要依靠美国来维护,中国外交部果然了得。

此外,中国外交部强调,“中国是法治国家,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受宪法和法律保护,同时任何公民都有义务遵守宪法和法律”。对此,李平的文章反问道,一个将公民的居所变成非法黑牢的政府,是如何保护本国公民权利的?一个逼迫一位盲人公民在自己的国土上逃亡,以致于要求助外国使馆的国家,又是一个什么样的法治国家呢?

另一方面,5月2日晚,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发微博表示,陈光诚入美使馆“两厢情愿,主客相看两不厌”,与中共当局无关。据海外中文媒体的综合报道,针对中共官方抨击美国介入陈光诚案,5月2日晚9:25,北大教授贺卫方分别在新浪和网易发表微博:“有点不明白”一国驻外使领馆,从法律上说,属于主权范围。如所在国公民与使领馆两厢情愿,无需特殊手续,即可进入。未经许可硬闯或偷入属违法,使领馆利用馆舍窝藏违法罪犯(除非思想犯)亦违法。但公民得到许可正常进入,即便盘桓多时日,主客相看两不厌,与所在国政府何干?

贺卫方的这则微博,两个小时内,在新浪微博上已被转发超过1,000次,且一度因讨论太过热烈而无法转发或评论,显示“系统繁忙”。针对中共外交部称美国使馆以“非正常的方式将中国公民陈光诚带入使馆”,律师江天勇也表示,陈光诚是自愿前往美国大使馆,中共外交部有关陈光诚事件的发言“很荒谬”。据中央社报导,陈光诚案发生至今、在中共官方媒体承认陈光诚自美使馆离开后,大陆民众便开始“小心翼翼地”讨论,但多半只转发不评论。

以新浪微博为例,在搜寻输入陈光诚3个字时,没有任何一条发文显示。 原本有网友上传朝阳医院内部公安人员手牵手围成人墙、严密监控的照片,以及陈光诚坐轮椅进入医院的影像,都已经遭到删除,可见中共当局在陈光诚事件上又再度投入庞大人力,严格管控所有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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