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6日星期四

鄭博仁:台灣 NCC 示範了最壞的公民教育

報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經歷10小時協商後,於前晚宣布通過旺中寬頻購併中嘉有線電視系統案,在3停止條件、25項附帶承諾下通過。關於本案各界撻伐的論點筆者不再贅述,除日後媒體市場壟斷最大疑慮外,更遺憾的是,公民社會由下而上的草根反對力量似乎在這場拉鋸戰中僅僅泛起漣漪,起不了半點波瀾。

審查期長達18個月的旺中案,過程不斷遭各界質疑,包含國內10大新聞科系主任及54名中研院學者連署反對購併案,及媒體界人士和傳播科系學生在報章雜誌的疾呼,甚至在審查前夕走上街頭,都無法阻擋這樁垂直與水平整合的「媒事」。身為審查機關的NCC,僅草率舉行一場公聽會,不僅未能回應學者們舉行聽證會的要求,其審查委員也因迴避及個人因素等,無法滿足代表性及多元性的基本要求,最後更以密室會談的方式,看似輕快解決紛擾不休的購併爭議,讓人不禁懷疑這算是委員卸任前「負責任」的交接作為嗎?

身為高中公民與社會科教師,課堂上的媒體識讀教育,不斷提醒學生如何審視及監督我們的媒體,稱職扮演「第五權」的角色,特別當某些「第四權」怠忽職守時,盡可能發揮「近用」權利,體現這些訴求;旺中開案以來,我們見到的是學者及民眾的這些公民行動似乎捍衛不了最基本的視聽及言論自由權利,敢問我們該以什麼立場和角度向學生說明媒體識讀的必要性呢?

勿當沉默的接收者

當然,站在贊成購併案者的立場,停止及附帶條件或許對旺中集團入主中嘉後有所限制,但國內最大媒體集團儼然成形,對輿論及視聽的多元性必有所影響,在這段審查期間,集團董事長於《華郵》的六四事件發言及擅用旗下電視台抨擊立委的作法也令人不敢苟同,更無法顯現媒體集團經營者該有的高度與截然中立角色。如旺中集團無法及時修正其經營媒體的態度與理念,恐怕難保不會成為下個備受爭議的「新聞集團」台灣版。

購併案暨已成事實,對新聞與言論自由影響,應有更多民眾共同關注給予壓力,避免引發日後寒蟬效應;倘若旺中集團背離媒體人基本角色,拒買、拒看、拒聽都是每位公民能採取的積極作為,切莫在下個媒體時代當個沉默的接收者。

作者為高中公民與社會科教師

台灣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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