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2日星期四

廣東處理抗爭 軟中帶硬奏效

旺報 【楊開煌】

 廣東省汕尾市陸豐市烏坎村村民抗議地方官員強行征地,引發了大規模的抗議活動,氣氛十分緊張,12月20日廣東省委派出副書記朱國明領銜的工作組進駐烏坎和村民代表林祖鑾協商,在朱國明一手硬、一手軟處理之下,烏坎村村民暫時得到了滿意的回應,取消了原訂的遊行,並商討盡快恢復正常生活。當然他們也表示如果廣東省委、省政府沒有履行承諾,他們仍將再聚會。無論如何,最激烈的抗爭已經暫時平息。

 鎮壓不是首選

 經過幾年下來,中共政權和大陸民眾在抗爭技巧和應急措施上,都有精進,在此次烏坎事件中,有不少香港媒體預測中共預備以解放軍鎮壓村民;顯然是對中共政權和大陸民眾的不了解。中共主管政法委的常委周永康,曾呼籲要「營造穩定的社會環境」,迎接「十八大」:具體要求化解社會矛盾,創新社會管理,公正廉潔執法,所以「鎮壓」肯定不是首選,解放軍更不會介入地方抗爭事件。

 也有些學者認為廣東省委反應遲緩,這恐怕也是以台灣看大陸的主觀,在大陸處理應急事件有其一定程序,對事件的性質、規模、群眾的訴求和涉及群眾利益的大小等等,都有相應處理作業的層級,越權處理,很容易破壞下級行政處理積極性,也容易失去原則造成下級行政領導的困難。何況此一事件發展的過程,起起伏伏,其中數度平息過群眾抗爭,廣東省委的介入是在此波抗爭的九天,可基層幹部無法取信於民之後,從介入的時機和效果,都看得應急預案的作為程序。

 回顧一下胡溫體制以來,群眾事件可以說層出不窮,無日不有,除了民族抗爭事件之外,地方諸侯在處理類似事件,大體分為鎮壓和協商兩種方式,其中由公安出面,最終地方政府付出更大的代價才平息民憤的,如貴州的瓮安事件;而採取協商的有廈門PX廠事件、上海磁懸浮鐵路事件、重慶計程車罷駛事件等,究竟中共在面對轉型社會,矛盾高發期的社會是否訂有一套處理的模式呢?何事官方可以忍,何事官方不容忍?歸納一下,中共對群眾抗爭事件的處理原則是:

 直接溝通奏效

 一、抗爭議題針對個別幹部的問題可以協商,但針對政策則不易妥協。特別是針對個別幹部在執行政策或是操守、作風問題的抗爭則群眾比較容易達成訴求,政策要收回就比較難。

 二、抗爭議題針對經濟、民生則彈性比較大,但針對政治議題的訴求則容忍度比較小,因此,只要一開始不往政治議題帶,地方政府應急的敏感度雖然不夠,則也會在問題變質之前,設法化解。

 三、純粹地方民眾事件比較容易解決,但如果被認定其與境外反華勢力有勾結,則必然是從嚴必重,此一原則最大的挑戰在於如何認定,例如受了外國精英的觀念啟示而採取的民主抗爭,是否構成其境外勾結的罪名,儘管中共也強調「以法治國」,但是幾乎無人相信。

 四、對地方基層政權抗爭可以容忍,但是反對中央政權決不寬貸,一般生活在大陸的民眾基本都知道,所以抗爭的民眾一定要有見好先收,逐次推進的智慧。否則,就必須要有革命的心理準備。

 此次廣東省委的介入處理中採取了直接溝通,行政安撫,經濟補償等軟性方法,配合堅定的政治立場和強硬的司法威嚇,此種軟中帶硬,硬中有軟的處理模式,有可能成為其他省、市處理群眾抗爭的參考模式。果如此,對汪洋的常委排名自然是個利多。(作者為銘傳大學公共事務學系教授)

没有评论:

明鏡關注點

明镜博客 » 时事

明鏡歷史網

明鏡網

明鏡十大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