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1日星期三

非制度化參與 不利民主與法治生根

旺報 【林琮盛】

 歷經3個月,廣東省委終於正面回應陸豐市的烏坎村村民抗議村官盜賣土地事件。這場搞到村官遁逃、軍隊圍村的官民衝突,還被外媒興奮指稱為「民主維權起義」。

 但從本質觀察,烏坎村事件恐怕離「民主」尚遠;大陸地方政府狂熱於「土地財政」,及基層官員缺乏有效的權力制衡,才是激化烏坎村衝突的主因。

 大陸學界常認為,農民參與「騷動」,一來是相關法律規範認知少,二來也缺乏制度化參與的習慣。一旦從事「非制度化參與」,反而不利於民主化的制度建立。

 因騷動事件常弱化基層政權組織,讓官員不敢治理,以致衍生無政府狀態;同時,當農民認知到,非制度化參與(示威衝突)更有效,就不會積極選擇制度化參與,反而削弱農民的法治意識和民主習慣,減緩了民主化和法治化的進程。

 當然,對烏坎村民而言,這場「維權起義」完全是村官違背制度化參與在先,才爆發「官逼民反」的後果。

 過去40年,烏坎村主要幹部未曾更換。他們藉職務之便,盜賣8成集體土地,私吞自肥30億台幣。村民多次上訪無效,才在9月下旬與官方發生衝突後,爆發更大的示威行動。

 此事凸顯,基層官員熱中透過販賣土地,獲得稅收已成普及現象。據大陸分稅制,地方財政固定收入,其中就包含了房產稅。在大陸加快城市化腳步、土地價格大幅飆漲下,更提供基層官員「賣祖產」的誘因,也導致「強拆」事件頻傳。

 今年1月,面對層出不窮的「強拆」抗爭衝突,大陸中央訂出《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開始對徵收後的補償、安置,進行救濟措施。

 但往往上層立意良好,一旦落實到執行面,卻常遭遇基層幹部在缺乏強力制衡時的胡作非為,衝擊了政府權威性,激化民眾抗爭,最後又得逼得更高一層的政府單位出面為基層組織「擦屁股」。

 越大的衝突,其處理的層級也必須越高。這次烏坎村的「村級」事件竟鬧到省委層級出面擺平,顯見廣東省委已意識到「火燒屁股」的急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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