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2日星期四

自由貿易是兩岸經濟共同利益

  • 旺報
  • 【本報訊】

 大陸商務部公布「十二五商務發展主要任務和重點工作」,兩岸議題首度納入,主要任務在落實《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包括推進兩岸貨物及服務貿易進一步自由化,促進雙向投資,加強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合作,支持大陸台資企業轉型升級等。ECFA是馬政府在兩岸關係上最重大的突破,攸關台灣經濟的長期發展。面對全球經濟持續下滑的風險,加速實踐ECFA推動兩岸自由貿易的目標,創造兩岸經濟的新動能,已是不容繼續猶豫不決的關鍵課題。

 ECFA實施迄今已逾1年3個多月,後續四大協議除投保協議接近完成外,其他進展十分有限。ECFA的初步效益可以從2011年元旦生效的早收清單實施成果加以觀察。貨品早收清單涵蓋我方產品539項,2009年對大陸出口金額138.4億美元,占對大陸出口總額16.1%,計分2年3階段將關稅降為零。去年早收項目如秋刀魚、石斑魚、文心蘭、塑膠造粒機、拋光機床、乙稀酯共聚物等對大陸出口呈倍數成長,明顯受惠於降稅效果。但早收貿易總額約40億美元,占對大陸出口總額約僅5%,利用率明顯偏低。惟今年零關稅項目將從76項增加至526項,占早收總項數94%,其利用率及效益均可望大幅提升。

 總體來看,ECFA的效益迄今仍局限於少數部門,因而陸委會、經濟部、農委會等縱使大力宣導,多數產業及一般民眾仍多無感,但ECFA的預期效應導致大量資金流入台灣炒匯炒房,反而讓部分產業及民眾先受其害,增添ECFA後續談判的政治複雜度。另一方面,早收清單我方項目是陸方2倍,出口金額是5倍,雙方明顯不對等,因而大陸方面始終認為ECFA質量有待進一步提升,台灣對大陸開放市場的腳步應該加快,這也預告ECFA後續談判不可能再一味要求大陸對台灣「讓利」。

 有鑑於此,在ECFA後續自由貿易推動上,兩岸必須先建立基本共識,訂定互利雙嬴的策略,才能加速後續談判進度,達成預期目標。在我方,推動ECFA應回歸到「壯大台灣,連結全球」的經濟發展大戰略,不應在大陸「讓利」多寡等枝節問題上過於計較。基此,ECFA後續自由貿易談判的重點,應側重在建立更有效的兩岸產業分工體系,目標不僅是要擴大兩岸貿易的質量,促成雙方產業的同步升級,而且也要透過兩岸產業合作,擴大在全球市場占有率。只要有助達成此一目標,就應加速落實執行,不要猶豫再三,因小失大。

 在大陸方面,ECFA的推動應和十二五規畫緊密結合,藉由兩岸自由貿易的深化,加速大陸經濟轉型及產業升級換代,同時,要大膽地對台商開放市場,讓台灣民間活力激化大陸私有部門的發展潛力,扭轉「國進民退」的市場經濟逆流。至於能否在台灣享有和其他國家相同待遇及對等開放等問題,考量兩岸經濟規模差距懸殊及台灣內部因素,大陸實在不必過於計較。

 另一個重點是兩岸應將ECFA與區域經濟發展戰略相互結合。台灣要與韓、日經濟抗衡,只和大陸建立自由貿易區關係仍然不足,必須積極參與區域經濟整合,才能進一步提升全球競爭力。台灣有意參加由美國主導的「泛太平洋戰咯夥伴協定」(TPP),但因美國將TPP定位為高品質的自由貿易協定,從而間接排除大陸短期內加入的可能性,台灣單獨加入的國際政治複雜度倍增。

 相對而言,北京積極主導東亞經濟整合,在「東協——中國自由貿易區」基礎上,試圖擴大成為「東協+3(中、日、韓)」及「東協+6(中、日、韓、印、澳、紐)」;大陸也正和日、韓展開自由貿易區可行性研究,以實際行動展現決心。因此,兩岸應藉ECFA協調共同推動區域經濟整合的策略,建立以亞洲華人市場,包括兩岸四地、新加坡為核心的「大中華自由貿易區」,或許可以作為過渡方案。

 總之,兩岸在推動自由貿易上具有共同的戰略利益,以大開大闔的氣魄開展ECFA後續談判,應是2012年兩岸關係的核心任務,不應再瞻前顧後,錯失良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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