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3日,是震動中外的“九一三”事件40周年。
自1971年“九一三”事件以來,對事件的主角林彪和這個事件的爭論就沒有止息。
林 彪是中國現代史上一個極特殊的歷史人物。生前被尊為中國第二號神,死後卻被貶為中國第一號鬼,辭世40年,仍“謎”霧重重。本文作者20年餘年致力搜集林 彪史料,逐年逐月逐日,詳記林彪的一生,從他讀孔子開始,到考入黃埔軍校,身經百戰,最後成為十大元帥中最年輕的元帥,林彪的一生幾乎涵蓋了整個中國革命的全過程。
1967年1月30日 毛澤東將譚震林關於國務院農口幾個單位情況的報告批給林彪、周恩來:此件值得一閱。黨、政、軍、民、學、工廠、農村、商業內部,都混入了少數反革命分子、右派分子、變質分子。此次運動中這些人大部都自己跳了出來,是大好事。應由革命群眾認真查明,徹底批倒,然後分別輕重,酌情處理。請你們注意這個問題。譚震林的意見是正確的。此件請周印發較多的同志看,引起警惕。
毛澤東將陳伯達29日送審的《紅旗》社論《論無產階級革命派的奪權鬥爭》稿批給林彪:此件我看了,認為很好,並作了一些修改,請你看一下,退還陳伯達同志。如有修改,請告伯達。又及。
2月1日 徐向前接見總後勤部系統部分造反派時講話,說邱會作是無產階級司令部的人,儘管他有缺點錯誤,作了些錯事,講了些錯話,但他還不是反革命,我和中央軍委都瞭解他,他是擁護毛主席、林副主席的。
2月2日 王任重妻子給毛澤東寫信,反映王任重病危,現在被揪,不知去處。毛澤東批示:林、周閱後交文革小組商處。我意應說服紅衛兵,讓他就醫。紅衛兵有事,視王病情許可,隨叫隨到。
2月3日 國務院總理周恩來將中共中央轉發《中央軍委八條命令的通知稿》送毛澤東審閱。
2月4日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國防工業系統所屬廠礦企業、科研、設計單位和基建單位不准串連的通知:二、三、四、五、六、七機部所屬廠礦企業、科研、設計單位和基建單位,是國家重點保密單位。經中央文革同意,非本系統內職工和學生,其他外單位職工和學生一律不要去串連,已進去串連的,應立即退出。這一通知,可在有關各單位內部張貼。
2月6日 中央軍委轉發福建前線部隊公告:各軍區、各軍兵種、各基地,並各總部:茲將福建前線部隊公告轉發你們,望參照執行。
福建前線部隊1月31日公告:少數別有用心的人違背毛主席批發的中央軍委關於不准衝擊軍事領導機關的規定,連續衝擊軍事機關、亂抓軍隊幹部進行鬥爭,這是嚴重違反紀律的行為,應當實行紀律制裁!對那些證據確鑿的反革命組織和反革命分子,堅決實行專政措施!
為著維護最高統帥命令的尊嚴,對軍隊內部極少數違抗中央軍委命令的違法分子,實行了紀律處理。外部如有借此進行造謠誣衊,或煽動不明真相的群眾,繼續衝擊軍事機關,醜化中國人民解放軍者,我們一定按照最高統帥命令,堅決採取必要的措施。
2月7日 毛澤東對西藏軍區黨委關於請示中央儘快對西藏軍區領導人張國華等表明看法的報告批示:林彪、恩來、葉、聶、徐各同志:請你們研究一下,張國華、周仁山、王其梅等究竟是好人、壞人,一二日內擬電告我,發出表態,是為至盼!有些問題處理太慢了。新疆問題應當快點解決。另有一些問題處理太快,不經常委從容討論。似乎不妥。又及。
2月8日 中央軍委通知:一切外出串連的院校、機關、文藝團體、體工隊、醫院、軍事工廠等單位的人員,一律在2月20日以前返回本地區、本單位,不得再在外地逗留。革命群眾組織設在各地的聯絡站也一律撤銷。各單位的接待站,從2月21日起一律停止接待。凡過期不歸者,不予報銷旅差費。凡違反上述規定者,一律按1月28日命令給以紀律處分。
周恩來致信毛澤東、林彪,彙報一些省、自治區情況,提出對京、津兩市實行軍管,擬先從公安局入手。
2月9日 毛澤東修改林彪7日送審的《關於軍隊在支持無產階級革命派奪權鬥爭中不准任意開槍的規定》稿,並批示:關於支持真正左派廣大群眾問題,現在出現許多搞錯了的事,支持不是左派而是右派,陷於被動。此事應總結經驗,寫出幾條指示。請速辦。林彪同志:又改了一些,請酌定。此件應在總理主持的黨、政、軍聯席會上討論通過,然後發出。
中央軍委《關於軍隊支持無產階級真正革命派奪權鬥爭中不准任意開槍的規定》:各軍區、各軍兵種: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已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人民解放軍在支持真正的(不是假的)無產階級革命派奪權鬥爭中,已經遇到各種複雜情況,以至發生武裝衝突事件(如新疆、內蒙)。因此,特作如下規定:一、對徒手的群眾,不管屬於哪一派,都不能開槍。二、對徒手的保守派、右派、反革命派,可向他們宣傳黨的政策,開展政治攻勢,進行分化瓦解。在必要時,可以逮捕他們的頭目,但不要開槍。……四、對殺人、放火、放毒、搶劫等現行反革命分子,確實查明無誤者,如敵人拒捕、頑抗和武裝暴亂,在說服無效時,可開槍鎮壓。五、要相信,即使是反革命組織,大多數群眾仍然是好的,是可以教育爭取的,壞人只是少數個別分子。六、要沉著應戰,即使有幾萬人向我軍示威、包圍、衝擊、打人、抓人、侮辱人,也不要緊。若不沉著,怕字當頭,就是大錯。以上規定,大部分要向全軍指戰員認真進行宣傳教育。但第三條(誘敵深入、迂迴包圍)只能臨戰時下達,事先必須保密。
林彪口述關於開槍問題的指示,大意是:部隊如受少數群眾衝擊,因情況不明,牽涉甚多,只能耐心做好宣傳教育工作,決不准開槍,如確認是反革命性質的反軍罪行,開槍鎮壓前必須報中央軍委批准後方可實施。毛澤東在林彪送去的草稿上作了修改和補充,大意是:絕對不容許右派群眾組織衝擊部隊,但處置要穩當。首先要做好宣傳教育工作,說服他們不得衝擊解放軍。如說服無效,他們硬要衝,可以先作忍讓,例如他們沖進軍隊機關,可以把一樓讓給他們。部隊退至二樓,他們強佔二樓,部隊就退至三樓,同時發出警告,如果他們又要搶佔三樓,對部隊人員造成威脅,部隊可以開槍自衛。但僅限於鎮壓帶頭鬧事的右派骨幹分子;對大多數協從者,則仍重在批評教育,以觀後效。林彪看後,立即把毛的批件送中央軍委秘書長葉劍英。葉劍英當即向正在西山開會的部隊領導人傳達。
葉劍英把《中央軍委關於軍以上領導機關文化大革命的幾項規定》稿送林彪審閱,報告稱:遵照主席在上次常委會上的指示,起草關於軍以上領導機關文化大革命的幾項規定。今天上午召集32人參加的會議,進行討論和修改。特呈上請審查指示。(《林彪日記》,明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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