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3日星期四

陳光誠「被自願」離開美使館?

周三下午三點半,美國駐華大使駱家輝突致電美國《華盛頓郵報》記者,稱正在送陳光誠到醫院的路上。

兩分鐘後,官方新華社以快訊宣佈陳光誠在美使館停留六天後「自行離開」,再引述外交部發言人劉為民說,美國駐華使館「以非正常的方式」將陳光誠帶入使館,是對中國內政的干涉,要求美方道歉、徹查事件,防止發生同類事件。報道最後說:「劉為民說,中方強調,中國是法治國家,任何公民的合法權益都受憲法和法律保護,同時任何公民都有義務遵守憲法和法律。」

這是阿Q式說詞,最後那段「法治國家」更是畫蛇添足。地球人都知道,中國是個怎樣的法治國家,劉為民此話就是說給美國人聽:中國會履行承諾,保護陳光誠的合法權益。

美國官員稍後也證實:「在達成一些共識後,陳光誠同意離開美國大使館。」美國國務卿希拉莉跟陳光誠通電話時,保證一直關注他,在今後的幾天、幾個月甚至幾年。那些共識,應該就是保證陳光誠一家的安全和自由。不過,陳光誠還是小看了美國政客和中共當局的無恥!

陳光誠被送進朝陽醫院後,妻子和兩個小孩也被送過來了。但醫院立即被封鎖,陳光誠無法跟律師和其他朋友見面,美國使館官員也離開了。其後,陳光誠以電話對外透露,美方向他傳遞了中方的威脅,指他若不離開美使館,他妻子會被打死。美國官員否認傳遞資訊,但說陳光誠獲知了如果他繼續待在使館、家人會被送回山東的消息。換言之,陳光誠透過美方,得知妻兒安全受到極端威脅,被迫「自願」離開美使館。

兩個「泱泱大國」,竟如此合謀對付一個失明人士,拿他妻兒來要脅他,好讓他們順利上演那場「戰略與經濟對話」的政治騷。真是無恥至極!

綜合初步資訊,陳光誠堅持留在中國,但中美兩國都希望事件盡快落幕,即使陳光誠拒絕赴美也要走出美國使館。美國是為了趕在周四的中美戰略與經濟對話前解決此事,北京則不想再「丟臉」而讓陳光誠長留美使館,於是雙方合謀,以妻兒安全脅迫陳光誠就範,且協議把他送到醫院,變相交給中方,由中方繼續恐嚇陳光誠。

多齷齪的美國政客!多醜陋的中共官員!天下間還有哪國政府會逼自己公民到外國尋求政治庇護呢?!

張華


香港 蘋果日報

1 条评论:

匿名 说...

美国使馆不让陈给外界打电话完全可以理解.接纳驻在国公民到使馆避难已超出使馆权力并涉嫌干预内政.另外, 使馆电话是会被监听的. 为了使馆本身名誉和陈的安全也不应让陈用使馆电话与外界联络.

陈对美要求太高,似乎觉得美国人欠他的. 还要求全家乘西拉里专机赴美, 实在令人苦笑不得.

匿名说...
陈光诚不应出而反而.他这样做会失去人们对他的同情. 他在最初的声明中说他希望留在中国坚持斗争, 令人敬佩. 现在又说美国人欺骗他强迫他留在中国. 他刚出美国使馆就反过来埋怨美国人真有点忘恩负义, 而且忘恩负义得太快! 他离开美使馆后出尔反尔的表现令人们对他的人权斗士大打折扣! 真的令人大失所望!!

美国不是世界或中国难民营, 没有义务必须收留他. 其实留在中国对他有利. 他现在已是国际名人, 中国政府不敢把他怎样. 没准还能获得诺贝尔和平奖提名. 更能促进国内民主的发展. 他要是来美国, 再好也好不过方励之: 终身不得回国, 消声逆迹, 含恨而死, 最终被后人遗忘. 方励之还可以做教授. 陈光诚在美国能做什么? 美国政府不会用美国人民的纳税去养一个没用的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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