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30日星期五

監友:李某不吸煙不罵髒話不吹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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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人曝光李某某看守所生活

8月29日,李某等人涉嫌強姦案在北京市海澱人民法院審理。記者在法院外等待庭審結束時,巧遇一名自稱是李某某獄友的楊姓人士。他稱犯罪嫌疑人在庭審現場沒有飲食,要靠早上吃的一頓飯一直撐到最後。

據鳳凰網報道,談起在李某在獄中表現,他透露李相比被抓起來的小偷、騙子素質較高,頗受獄警喜愛,因此得到放風機會較多。他稱李某是一個「不吸煙、不習慣性罵髒話、不吹牛的少年」。問及李某在所內待遇,楊先生稱雖然看守所伙食水平很差,但李某某會定期收到錢款用來購買食品,因此在號子裡餓不著。

李某在庭審現場需忍饑挨餓

29日17時左右,一位在法院外看熱鬧的人士向鳳凰娛樂記者打聽:「這個案子審完了沒有?法院都到下班的點了。」記者回應稱,目前應該快審完了,法院會召開發佈會發佈消息。他隨即感歎:「那李某某可慘了,都到這點還沒吃上飯。」記者立即追問:「您怎麼知道他吃不上飯?」他回答曰:「我怎麼會不知道?我剛從海澱法院走下被告席。」

隨即這位圍觀群眾介紹起他的經歷:他姓楊,今天來法院處理案件後續手續,因為覺得有好戲看,所以辦完事後沒有立即離開,在院外圍觀。然後他說了一句令人震驚的話:「在看守所裡我經常見到他,我們是獄友。」在連番追問下,楊先生對鳳凰娛樂透露他因犯案被關押在海澱看守所,關押期間,李某也被拘留在他所住監室周圍的房間。

據楊先生介紹,犯罪嫌疑人在法院接受審判當天6:30會安排吃早餐,在被送到法院後,一整天不可以吃飯、喝水,只有去衛生間的權利,等到庭審結束回到看守所後才能吃上一天中的第二頓飯。

家屬提供生活費 獄中能吃上零食

順著楊先生的話茬,鳳凰娛樂記者就看守所內飲食同他攀談起來。他介紹說看守所內飲食一般沒有監獄好,每天只有五個饅頭加上二盆水煮菜。只有週三、週五時才會改善伙食,週三的水煮菜裡會飄著幾粒肥肉丁,週五時有一個雞蛋。因為此前有新聞稱李某曾對探監的母親訴苦說監獄裡沒有米飯吃,楊先生對此表示肯定:「確實沒有米飯,只有在早上吃粥時,能見到一點點白米粒。」

雖然看守所內提供的標準餐的市場價格只有不到10元錢,但是被關押人員擁有一個銀行賬戶,其家人可以往這個帳號裡存錢,被拘留者用賬戶裡的錢可以在週末進行訂餐,一般有方便面、火腿腸、鴨蛋等,到下周前三天,這些食品就會送到被拘者手中。「那些有錢花的犯人經常整盆整盆的倒掉看守所提供的菜,可那些沒人管的外地小偷只能天天吃這些東西。」楊先生對記者介紹著看守所裡的生活。

談起李某在所裡的餐飲狀況,楊先生稱李某的伙食狀況比較好,他說:「據說他在看守所裡半年的時間,買吃的花了4000多。」因此,李某在看守所裡並沒有挨餓,身形不算消瘦。

被評素質高 是獄警的開心果

問起對李某的評價,楊先生說:「他看起來比同齡人要成熟,但舉止裡還是帶著稚氣,一看就是個孩子。」他對鳳凰娛樂透露,因為看守所裡關押的人魚龍混雜,有李某這樣的「官二代」,而更多的是「坑蒙偷騙從業者」,還有地痞流氓,於是他分析說:「可能因為李某某自幼成長的環境,他的素質比那些人強太多了,思想境界比較高,而且他不抽煙、不習慣性的罵人,最重要的是他不喜歡吹牛。號子裡很多詐騙犯,整天吹牛說自己怎麼怎麼厲害,認識什麼什麼人,令人非常厭惡,李某從來不說這些。」楊先生認為,由於李某性格比較樂觀、言語風趣又有禮貌,再加上他父母的特殊身份,而且還是個孩子,於是成為了百般聊賴的獄警們的開心果,獄警們晚上常把李某帶出牢房,與之調侃聊天,也因此李某不用總在狹小的牢房裡呆著,相對更自由一些。

初入牢房時心情壓抑 兩個月後心態漸平和

楊先生透露,李某剛剛進入海澱看守所時,獄警們就在聊天時說,有一個未成年人進來了,涉嫌輪姦,而且還是一個老來得子的小伙子。「那會兒我們不知道他們說的這個人就是李某,後來過了幾天,大家就都知道了。」

問起初入看守所時的狀況,楊先生說入監最初兩個月李某心情壓抑,不願說話。這之後他逐漸正常起來,言語風趣幽默。由於楊先生罪行較輕,也經常被放出牢房去做一些雜活,因此常能見到李某,「他一見到我,就跟我說:『XX,我這有三個鹹鴨蛋,您要不要來一個?,我可吃不完!』。」楊先生說。

香港  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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