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5日星期日

氣候談判 中國是最大贏家 日本是最大的輸家

亞洲週刊

加藤嘉一
中國是最大贏家,保住在氣候議題上的核心利益和形象,日本是最大的輸家。


加藤嘉一,一九八四年生於日本伊豆。二零一零年獲北京大學國際關係學院碩士學位,現任北大朝鮮半島研究中心研究員,日本慶應義塾大學研究員,英國《金融時報》中文網等專欄作家。中文著作有《中國,我誤解你了嗎?》﹑《愛國賊》等。

 

從二零零九至二零一一年,經《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會議(COP15)至第十七次會議(COP17)的連續召開,「氣候」是全球政治的關鍵詞之一。   COP15會議是未來氣候政治的起點。COP16和COP17在二零一零年底墨西哥、二零一一年底南非舉行,至今仍未能確定《京都議定書》指定的期限——二零一二年後各國之間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減排框架。

我站在國際政治的立場,把三年會議總結成八點:一,COP15的談判結果顯然不是令人滿意的,只是在部分國家之間,大多數國家、地區不贊同的格局下達成了政治共識,根本沒能制定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共同協議。只有共識,卻無約定,只有呼籲,卻無回應。

二,不要過高看重COP15本身的意義,它不過是談判的一環節和過程而已,真正的利益博弈才剛剛開始,氣候談判將是長達十年,甚至二十年的漫長過程。

三,不管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各國之間的「不協調」意味著氣候變化正式登上二十一世紀最大政治的舞台。COP15和COP16這兩輪未能取得實際進展的談判結局充分表明一個事實,即圍繞氣候變化的談判是典型的權力博弈,各國依靠的無非是話語權、國家實力以及外交水平。

四,「最大贏家」似乎是中國。中國始終按照「共同而有區別的責任」原則行使了發言權,參與了協議起草,顯示了存在感,務實保住了在氣候變化議題上的核心利益和形象。之所以我認為中國比美國「更贏」,是因為包括日本、歐盟以及廣泛的發展中國家都評判說「美國表現得最差」,認為氣候談判難以推進的原因在於世界上最發達的國家美國始終不承諾,不行動。作為排放量世界第二的唯一超級大國,減排目標和出資都不如歐盟和日本。

五,發展中國家的「外交發言權」得到了明顯的提高。發展中國家盡量在「基礎四國」(中國、印度、巴西、南非)的率領之下相互團結,保持相對的凝聚力,向發達國家施加外交壓力。而被認為「產業革命以來不斷惡化環境,卻沒有承擔相應歷史責任」的發達國家,尤其沒有參加《京都議定書》,隨後也始終採取消極態度的美國需要認真反思一點:光靠國家政治實力,說服發展中國家已經不那麼容易了。比如,在COP17會議上,日益遭受氣候變暖災害的發展中國家對於主張「新條款將是二零二零年以後」的中國與美國表示批評「那樣太晚」,要求盡早的新框架協定。COP17會議進一步顯示出,「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這一二元對立的理解方式已經過時。

六,今後氣候談判能否奏效取決於美國和中國。作為目前唯一的超級大國和未來潛在的超級大國,又是二氧化碳排放量世界第二和第一國家,在「大國遊戲」重新覆蓋國際政治的時代,兩個大國不主動表示承諾,行動,即不達成政治共識,不做出外交努力,不推動法律協議,氣候談判只好陷入「桌上空論」的困境。美中之間也應該採取「共同而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美國作為事前實現工業化、事先惡化環境污染的發達國家,必須率先承諾,行動。否則,事後實現工業化的中國有理由不承諾,不行動。只有美國動,中國才會動。

七,以務實的談判藝術成為三年會議上最大贏家的中國主張「發達國家根本沒有做好承諾,把指責的矛頭投向中國很不負責任」,說法有說服力。中國作為一個潛在的超級大國,而不是傳統意義上的發展中國家,一方面為發展中國家說話,另一方面發揮主導作用,展現了大國風貌。雖然中國在COP17會議上似乎軟化了其減排立場,表明「可以參與二零二零年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條款」,但中國在國際政治舞台上不能永遠採取雙重標準,已然成為國內外的普遍共識。一方面說「負責任大國」,另一方面說「發展中國家」的解釋方式已站不住腳。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努力「永不放棄」,但對協調國家利益的談判「絕不妥協」。

八,日本是氣候變化議題上公認的「領跑者」。在牽涉到國家利益的外交談判上,其表現卻很不理想。作為《京都議定書》的主席國 ,為「後京都」條款做好繼承無疑是日本的國家利益和責任需求。何況,縱觀日本二十一世紀的對外戰略,「環保」是少有的外交籌碼,是在國際社會上提高發言權和影響力的重要途徑。二零零九年九月民主黨實現政權交替後的第一首相鳩山由紀夫冒著較大的國內風險,遭受著來自經濟、產業界的巨大壓力,提出了當前世界最高的減排目標,提供了最高的援助金額。問題是,在COP15、16會議上,幾乎沒看到日本的影子。

結局表明,日本似乎是最大輸家。付出最多,索取最少。而在COP17上,日本最終反對《京都議定書》延長,從而退出二零一三年到二零二零年這段缺乏法律約束力條款的期間內的「空白期」。日本能否在二零一二年底舉行的COP18上重新發揮話語權,從而促進二零二零年後的氣候合作,無疑取決於首先在國內談判上達成戰略共識,確立政治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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