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日星期一

中国诸侯干违法乱纪事多去了,绝不止薄熙来一人



胡少江

尽管邓小平早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就对党内的路线问题提出了“不争论”的原则,但是这个原则从来就没有真正的执行过。所谓的“不争论”,实际上是党内的一把手说了算,别的人都不能发声,不能与党内的“大家长”争论。中国有句老话,叫做“真理越辩越明”。因此,在不争论的政治环境下面是不能产生服众的真理的。

邓小平要求不争论,除了要搞“一言堂”的高效率之外,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对自己做得那一套没有想透彻,因此也说不明白。他要坚守中国共产党的法统,因此离不开马、列、毛。为了笼络人心,他又想搞市场经济,但是市场经济在马克思、列宁、毛泽东哪里是没有地位的;这两者之间不断地打架,邓小平说不清楚,他的那些理论家也没有一个能说得清楚,只有不准争论才能避免尴尬。

由于是拿著枪杆子打出的天下,又始终牢牢地控制著军队,邓小平有本钱坚守“不争论”这条红线。无论是党内的改革派还是保守派,谁想要在路线问题上跟他说三道四,想把道理弄明白,把理论搞透彻,在邓老爷子那里都过不去。他今天打党内改革派一巴掌,明天打保守派一巴掌,总之,谁想争论,掌嘴伺候。在邓小平时代,不争论的原则是靠最高领导人的绝对权力来维持的。

现在的领导人是被人“抱上”大位的,在历史贡献、理论素养、权力基础等各个方面并不服众。缺乏历史形成的权威,邓小平的不争论原则勉强维持了几年,便再也无法维持下去了。薄熙来事件从本来意义上讲就是一个薄熙来在政治路线上与现行中央政府分庭抗礼的事件。薄熙来的“重庆经验”就是对邓小平的路线的一个修正,是对现行中央权威的一个挑战。

如果说薄熙来下台是因为他在治理重庆的过程中动用私刑、贪污腐败或者是其他的违法行为,那时说得过去的。但是,在众人眼中,这些都不是拿下薄熙来的真正理由。因为违法乱纪的事情,中国的各路诸侯干的多去了,绝对不止薄熙来一人。如今单拿薄熙来开刀,维护法治显然不是真正的动机。明眼人一看就明白,薄熙来是因为敢于在重庆修改中央的路线、挑战中央权威而下台的。

虽然我不喜欢薄熙来和他的那一套路线,但是他因为有一套自己的施政纲领而不得不下台,这本身缺乏正义性。在我看来,中国之大,应该允许各种路线施展本领,相互竞争。薄熙来可以有他的“以政府为主导、以国企为龙头”的重庆经验,中央政府也应该让温州、深圳等地推行“以民间为主导、以私企为基础”的别的什么经验。薄熙来可以大张旗鼓地唱红,别的地方也可以放手引起世界文化精粹而不受限制。

最好在政治上也让各地来一个竞争。假如大多数重庆的老百姓愿意,哪怕是被蒙蔽得愿意,薄熙来愿意全盘复古毛泽东那一套政治路线:政治高压、新闻一律、党的一元化领导,尽管让它去做就是了;但是也应该允许别的地方搞民主选举、新闻自由、司法独立。最后让中国的企业家和老百姓用脚来投票,他们愿意到哪里去就到那里去,这样无论是“普世价值”还是“中国特色”,优劣胜负,不出二十年,便可以见分晓。(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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