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三日凌晨,徐聞公安民警在追捕一個持槍搶劫集團時,開槍擊斃一名拒捕疑犯,次日,徐聞縣委書記、縣長到縣公安局慰問,送上二十萬元表彰獎勵參與破案的警員,與此同時,徐聞商會倡導個體戶捐款二十萬元,也已送達公安機關。
公安破大案,警員斃劫匪,表彰記功無可厚非,問題是與金錢掛鈎,獎勵就完全變味了。公安身為政府機關,警員又由納稅人供養,偵破案件、追捕疑犯包括擊斃劫匪,這都在本職工作範圍內,就像教師上課、廚師做飯一樣,天經地義,不足為奇,政府憑甚麼可以動用公帑,獎勵破案警員?而且擊斃一個劫匪要獎四十萬元,各地重案大案不計其數,衙門獎勵得過來嗎?
報案看人 辦案看錢
答案很簡單,眼下內地公安辦案「金錢掛帥」,不給錢不辦案,給小錢辦小案,給大錢辦大案,已成為公安「潛規則」。用老百姓的話來說,報案也要看顏色,權貴報案二話不說,窮人報案愛理不理,背後都是「錢」作祟。再說,辦大案才有重獎,誰會用心辦小案?老百姓日常遭遇最多的是中小案件,小案不破,何來安居樂業?
荒唐的是,徐聞當局還通過商會,動員當地個體商販「自願」向公安捐款,上演了一幕濫用公權力變相私徵的醜劇。事實上,勢單力薄的個體商販巴結公安都來不及,誰還敢說個「不」字,「短短幾小時」就捐到二十萬元。可悲的是,公安辦案要收捐,有如黑社會勒索保護費,難怪有人說黑白兩道,官匪一家。
重獎斃匪警員,讓人想起「殺良冒功」的舊事,古時軍人以殺敵多寡記功領賞,導致不少軍人濫殺百姓,用良民頭顱向朝廷邀功請賞。當今神州權貴當道,貪腐橫行,「公安局長是俺爹﹐殺人放火都不怕」,當局不去整治公安司法,反而重獎警員,這不是在鼓勵「殺良冒功」嗎?
其實,這一擔心不無根據,十年前,福州兩名商人發生經濟糾紛,其中一人通過時任市公安局副局長王振忠,設局誘騙對手,亂槍掃射將其擊斃,據說開槍的理由也是「拒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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